供热基础设施REIT获批!国内市政基础设施公募REIT时代到来?

学术   2025-01-02 17:46   天津  


2024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准予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REIT)注册的批复。
该REIT是全国范围内具有开创性的供热基础设施公募REIT,由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和原始权益人,国泰君安证券担任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资管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和计划管理人。这一批复不仅为济南市的供热行业注入了新的投资活力,也为全国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示范,具有深远的里程碑意义。

关于准予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2023〕5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你公司注册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28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三、同意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五、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认购、上市交易、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六、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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