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及超时效的认定——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
学术
2024-08-14 11:59
江苏
来源:《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23(执行案例)
编写人: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 郑世杰
案件信息:
1.裁判书字号: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2022)闽0481执异19号执行裁定书
2.事由:执行异议
3.当事人:异议人(被执行人):王某昆、世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杨某
4.王某昆、世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杨某执行异议案
基本案情:
本案被执行人作为异议人王某昆、世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之规定,本案生效的申请执行时效从2014年2月25日起算,至2016年2月24日申请执行时效届满。
杨某于2018年1月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明显超过两年的执行期间。请求驳回杨某的强制执行申请,并提供了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户口簿复印件、(2013)永民初字第2745号民事判决书、(2018)闽0481执15号执行裁定书、诉讼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证据。
案件焦点:
王某昆的申请执行是否已过申请执行失效。
法院裁判要旨: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与王某昆、世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于2013年11月16日作出(2013)永民初字第27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为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该判决书于2014年2月21日发生法律效力。杨某于2018年1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2013)永民初字第274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2月21日发生法律效力,加之该判决确定的3日履行期限。本案王某昆、世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履行期限为2014年2月24日之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之规定,本案申请执行期间为2014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
杨某于2018年1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超过申请执行期间,且杨某不能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相关证据。据此,王某昆、世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主张本案执行申请时效已过,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不予执行(2013)永民初字第2745号民事判决书。
法官后语: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失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失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未对申请执行失效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应对申请失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申请执行失效的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此处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障碍",
申请执行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行使请求权;(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客观情形。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对某一期债权的申请执行不能导致其他期债权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
值得注意的是
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对某一期债权的申请执行不能导致其他期债权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
产生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提出履行要求的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要求履行义务,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提出履行要求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上述第一项情形中
,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债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行为的,应认定“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产生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效力
。被执行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后,又以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永民初字第274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2月21日发生法律效力,加之该判决确定的3日履行期限,本案王某昆、世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履行期限为2014年2月24日之前。杨某作为该案申请执行人理应在本案申请执行的二年期间(2014年2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杨某没有向法院提交前述的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情形的相关证据,又于2018年1月2日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明显超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故王某昆、世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主张本案执行申请时效已过,理由成立,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声明:
本文由“最高判例”公众号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MzE2MTg4Mw==&mid=2247511464&idx=1&sn=c27e2f45e31cc764c1195855514cfa6b
最高判例
法槌之下,是非曲直,毁誉忠奸!研析裁判规则,解决争议难题。
最新文章
实质性修改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应予撤销,“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一致决”合法有效
房产中介机构违反如实报告义务“吃差价”的识别与规制
入库参考案例:仲裁活动中委托代理人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三类人”限制!
入库参考案例:股东诉请解散公司之前应当穷尽其他解决途径
人民法院案例库将“执行完毕”与“终结执行”混为一谈,实属不该!失误不应一再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法〔2024〕92号)
《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强执性公证债权文书仅载明“债务人”“担保人”字样、未载明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不得成为法院强执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8号)
目前划分大、中、小、微型企业的依据、标准是什么?实务中应当注意哪些要点?
人社发布:“加班费”的17个要点、12个典型案例
“企业划型标准”及认定依据是什么?中小企业有哪些法律“特权”?(2024年9月)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2020年9月1日施行)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转承包、分承包、代建、借资质、施工班组长… 工程款这样判!2024年9月
出资加速到期的适用标准、未届期股权转让的责任分配、存量债转股的效力认定|2024年9月
新《公司法》实施要点66条(全文,2024年9月版)——因为专业,所以收藏
如何伪装成一名法学家
人民法院千万别把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当做执行依据!(2024年9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8〕18号)
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老人、普通员工的,应认定有规避执行的故意(2024年9月)
上海法院:司法拍卖、变卖动产的八个实务要点(2024年9月)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的数字分别代表什么,如何知道案例入库的具体日期?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体例格式”有八个部分,你知道多少?
最高法:从第三人亲眼看到前案判决之日计算撤销之诉起诉期限,没有法律依据!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具有代位继承资格(2024年8月“入库案例”)
代位析产案应由执行法院管辖的观点,休矣!——代位析产要点梳理(2024年9月)
目前以出资加速到期判决股东向债权人直接清偿的依据是《九民会议纪要》的精神
未约定股权回购期间的,股权回购权诉讼时效从6个月之内、提出请求的次日起算
要点归纳:“逆向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前提、出资加速到期判决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依据、股权回购权的诉讼时效、股权竞买人资格限制等
“法答网”:遗产管理人无法及时收集并有效管理遗产时,有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一批至第九批全文(更新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人民法院案例库关于六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裁判要旨
“背靠背”条款并非都无效,目前仅应在四种情形下对其作出否定性评价
山东律师查询人口信息通知(2024年9月19日施行)附授权书、律所介绍信
法释〔2024〕11号:与中小企业签订的“背靠背”条款无效!附三个“入库案例”
公司股东不得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具有股东资格
同居、离异、监护、寄养关系人之间可能遭“家暴”的,均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北京法院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控指南(2024年8月):问答+借条+借款合同+案例
无催告情形下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2024年)
重磅!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以肇事逃逸论处!(2024年8月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法释〔2000〕33号)及理解适用
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必须符合比例原则!同时满足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
案外人租赁权与申请执行人抵押权冲突案件的审查要点(2024年8月)
最新司法解释!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从原告知道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之日起计算!——法释〔2024〕8号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式,既包括协议折价、申请拍卖,还包括“以房抵债”
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一) 2021年1月施行
执行异议之诉期间,法院不得处分执行标的,但可采取查、扣、冻、资产评估等非处分性执行措施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