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安徽淮南村民顾小虎(化名)向记者反映,他开小货车去加油站购买柴油给农机加油,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以“涉嫌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为由,暂扣车辆并处罚金3万元。
为交罚款,他卖掉田中水稻后又借了1.2万元,才凑够3万元罚款。律师认为,此事件或存在法律法规适用不当的情况,有关部门在处罚时应兼顾比例和适当原则。
东北一位机手告诉非常农机(微信公众号:verynj),不可能拖拉机没油了,跑去加油站加油吧?那一天什么也不用干了,一天一直在加油的路上。
淮南交运执法支队三大队回应称,处罚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顾小虎称,他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机手给农机加油,为何被罚3万?
执法部门:运输柴油须“许可”
13日晚,淮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淮南交通执法官方账号对此回应:顾某某(编者注:指顾小虎)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依据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月9日,本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最低限额对顾某某作出罚款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顾某某主动履行缴纳罚款义务。
律师:法律法规或适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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