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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专业领域之所以强大和稳固,是因为它有坚实的伦理基础。然而,学生在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时,往往对专业伦理存在误解,即使是一些执业的心理学家,也仍然可能持有这些误解。这些误解包括:
遵守伦理仅仅意味着遵循个人信念
遵守伦理只是遵守法律或规范
只有行业中的“害群之马”才会违反伦理
伦理应当带来恐惧
践行伦理是一段孤独的旅程
这些迷思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不加以纠正,就会产生误导和危害。无论是从事研究生教育或继续教育项目的教学工作,还是担任督导师或导师的角色,伦理教育者都在促进伦理行为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必须对这些迷思保持警惕,并随时准备好揭示真相。
遵守伦理意味着遵循我的个人信念
一名学生自信地表示,她了解伦理和道德,认为没有必要开设伦理课程。她说:“我的父母给我灌输了很强的道德感。如果某件事是错误的,我就不会去做”。假定她的自我评价是准确的,那么这名学生确实拥有值得称赞的道德观,并且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可以继续提升。然而,在心理学背景下,伦理行为要复杂得多。
就像大多数迷思一样,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每个有道德基础的人都会认同一些绝对原则。在个人生活中,不去撒谎、欺骗、偷窃或故意伤害他人。同样,在专业活动中,不会伪造保险单,不在执业资格考试中作弊,也不会对脆弱的患者进行性剥削。
然而,个人美德在专业角色中的作用是有限的,在某些情况下,心理学家的美德可能会与学生的直觉相悖。举个例子,一位研究生在同情心的驱使下,产生了一种冲动,想借钱给经济困难的患者。在个人生活中,借钱给需要帮助的朋友或家人被视为一种美德。然而,在与朋友和家人的关系中符合伦理的行为,在专业关系中却未必符合伦理。
同样,尽管关注患者需求的、有限的自我表露可能带来帮助,但心理学家不会像对待朋友或家人那样,与患者进行你来我往的自我表露。这种行为有可能让关注点从患者身上移开,将专业关系变成个人关系,并有可能损害有效心理治疗所需的客观性。我们的目标并不是压制同情心、共情或帮助他人的愿望,而是学会以最能帮助患者的方式引导这些感情。
我认识一些心理学家,或正在受训的心理学家,他们曾给有需要的患者提供钱或送他们礼物。通常,这些礼物会使专业关系紧张,削弱心理治疗的价值。如果合适,伦理教育者可以描述这些情况。
此外,教育者还可以提出一些没有简单答案的伦理困境。过于重视个人信念体系的学生很快就会意识到,仅凭最初的冲动行事可能会犯错。他们会开始认识到,了解伦理准则的标准和进行审慎的决策过程非常重要。
遵守伦理只意味着遵守伦理守则和法律
“遵守伦理意味着遵守伦理守则和法律”这个说法同样有一定的道理。许多学生仔细研读了《美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APA, 2017),并努力遵守其中的标准。这为他们的专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伦理守则》的标准为总体伦理原则,如善行、公正或尊重患者自主权,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操作指南,同时也让心理学家在许多临床情况下不必费力去想该怎么做。例如,当心理学家遇到紧急状况下的患者,但自身不具备解决患者问题所需的胜任力时,他们可能会对自己的义务或角色产生疑问。幸运的是,那些了解《伦理守则》(见标准2.02)的人在决定如何行事时,有可以遵循的标准。
然而,这种说法具有误导性,因为没有伦理守则可以告诉心理学家在所有情况下该怎么做。例如,教育者可以解释,《伦理守则》中的许多标准都包含了“合理”或“可行”等修饰词,这要求心理学家运用判断来解释标准。
此外,许多伦理问题在守则中没有得到直接解决。当心理学家在《伦理守则》中找不到方向时,他们需要一个决策过程作为依据。
最后,道德规范与法律只规定了最低限度的胜任力要求。它们并不要求心理学家超越基本要求,成为尽可能优秀的专业人员。一个人即使认真地遵守《伦理守则》,也可能只是一名勉强胜任的心理学家。
因此,取得平衡是必要的。正如学生不应该仅仅因为遵循个人的信念体系就认为自己是遵守伦理的,他们也不应该仅仅因为遵循法律和专业标准就认为自己遵守伦理。最佳的态度是,在专业规范设定的范围内,努力践行自己积极的、亲社会的价值观。
只有“害群之马”会犯伦理错误
少数心理学家因为严重的性格缺陷、成瘾问题或严重的疾病,无法达到专业的最低要求——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我们把“他们”和“我们”之间的界限划分得过于明显,我们就犯了一个错误。
这个迷思的问题在于,它暗示只要一个人没有严重的性格缺陷,就不会犯伦理错误。实际上,在一些情况下,我们任何人都有可能犯下后果严重的伦理错误。如果学生认识到自己有可能犯伦理错误,那么他们就可以为这种可能性做好准备,并采取预防措施。
违反伦理的行为往往是心理学家、患者和情境因素之间复杂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家庭问题 (如孩子患重病) 或职业压力会耗尽我们的资源,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专业实践中很想“偷工减料”。或者,出于某种原因,某个患者可能会激发我们的母性或父性情感,从而导致我们不适当地跨越了边界。
最佳的解决方案可能是帮助学生培养谦逊感,即“准确地看待自己,尤其是自己的局限性”(Davis et al., 2017, p. 243)。谦逊并不意味着贬低自己或卑躬屈膝。相反,它可以防止道德自恋 (“我道德高尚,绝不会做那种事”)。通过培养接受反馈和批评而不过度防御的习惯,谦逊可以促进准确的自我认知。
一个练习方法是,让学生设想一些可能导致他们做出违反伦理的行为的情境,或者回忆那些他们后来感到后悔的行为的具体情境。如果他们诚实地完成这项练习,就能找出潜在的薄弱之处,并对自己犯下伦理错误的可能性更加敏感。
我需要害怕伦理讨论
伦理有时会让人感到害怕。伦理课程中涉及的话题可能令人不悦,例如如何应对疑似虐待儿童的情况,或当患者表现出严重且迫在眉睫的伤害自己的危险时如何应对。此外,学生们可能会担心,如果他们误解了伦理守则中的标准,犯了错误或者他们的行为伤害了患者,他们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最后,被指控违反伦理可能会带来巨大的羞耻感和个人耻辱。
就像所有的迷思一样,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人们确实应该对执照委员会、专业事故法庭和其他纪律机构保持适度的良性恐惧或尊重。但是,我们需要让恐惧维持在适度的水平,因为它很少是行为的最佳动力。
伦理教育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减少不必要的恐惧:让学生相信他们了解基本知识;创造一个安全的空间来讨论他们的担忧和顾虑;向他们保证,当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做时,他们可以获得所需的支持和资源。教育者可以告诉学生,尽管他们会犯错误,但如果准备充分,他们可以大大降低犯重大错误的可能性(我经常与我的研究生分享我的错误)。
面对伦理问题或困境时,心理学家的目标是对自己的顾虑保持开放,乐于接受纠正,并对自己的局限保持接纳。借用Nissen-Lie等人(2017)的话来说,学生应该学会质疑自己的伦理行为,但要爱自己这个人。他们应该认真谨慎,但要避免陷入完美主义的陷阱,因为完美主义涉及无休止的自我批评,却缺乏自我同情的益处。
一位伦理教育者曾指出,伦理教育应该是有趣的。Small博士(2005)写道:
在我举办的积极伦理工作坊中,我们试图营造一种激励、愉快和不带评判的氛围。我们避免使用“不伦理”这个词,就像在临床工作坊中,我们试图避免给参与者甚至行为贴上“不胜任”的标签一样。我们假设,大多数心理学家都在不断努力,以达到更高的临床和伦理水平。(p. 8)
伦理教育者的目标之一是,以真实和情感适度的方式,帮助学生感受到自己作为一个人和一个专业人员的价值,并让他们相信,他们在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同时,也将为社会做出有意义的贡献。
当我教授伦理时,我问学生的第一个问题是:“你希望你旁边的人从这门课程中得到什么?”这个问题让他们感到惊讶,但很快他们就为他们的同学描述了目标。接着,我会问他们:“我为什么要问那个问题?”这时,学生们就能认识到,如果他们的同学也在工作中做得更好,那么他们促进公共卫生的这一共同目标就能更好地实现。
最后,我会问他们:“你想做好事,还是想让好的事情得以实现?”做好事意味着我们直接帮助另一个人,例如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心理治疗。然而,想让好的事情得以实现意味着即使我们不直接提供服务,我们也想要促进公共卫生。这可能包括担任其他心理学家的顾问、指导职业早期的心理学家或倡导促进公众福祉的政策。
“孤独的伦理践行者”也有一定的道理。归根结底,每位心理学家都决定着自己的行动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每个人都必须踏上自己的旅程。然而,这种说法也是有误导性的,因为当我们置身于一个拥有共同价值观和相互关切的社群中时,我们才能达到最佳的伦理表现。Johnson等人(2012)将此称为胜任力社群。让好的事情得以实现必然意味着与其他专业人员互动,当我们同样创建了一个有类似目标的志同道合的专业人员社群时,我们才可以在做好事方面做到最好。
除了帮助他人,投身于一个保护性的社群对我们自身也有益。在这个保护性的社会网络中工作,我们将与同行建立关系,他们将:
监督我们的行为,并在我们犯错时给予反馈
让我们了解专业领域的最新变化
在我们寻求帮助时分享资源
成为我们的朋友,让我们在度过艰难的一天后可以倾诉或者宣泄
反过来,我们可以以非正式的方式监督我们的同事,并在他们遇到困难时伸出援手,以此促进公众福祉。我们可以与他们分享想法和资源,并在他们应对困难情绪时成为他们的倾诉对象。
我们可以通过帮助学生做到以下几点,来培养他们更加健康的伦理观念:
理解心理学的独特规范,以便他们能够将自己的亲社会本能引导至最有利于患者的方向
认识到伦理守则和法律的价值及其局限性
意识到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伦理错误
尊重纪律程序,但不应因过分畏惧而抑制对伦理话题的讨论和反思
创建一个专业社群,既能对他们提出挑战,又能支持他们成为最好的伦理践行者
原文链接:
https://societyforpsychotherapy.org/five-myths-students-may-have-about-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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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版权归SAP和东方明见心理所有
作者 | Samuel Knapp
翻译 | 唐意欢
编辑 | 马璐瑶
审核 | 黄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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