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1月25日,一个看似平凡的日子,却因为一起海上事故而载入史册。这一天,我国从日本引进的“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移井位拖航作业途中不幸沉没,造成7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700多万元。这场悲剧不仅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给我国的海洋石油工业敲响了警钟。
1973年,为了加快海洋石油资源的开发,我国从日本引进了一艘自升式钻井平台——“渤海二号”。
这艘船主要用于海洋石油钻井作业,是当时我国海洋石油开发的重要装备之一。自升式钻井平台的特点是可以在海上固定位置进行钻探,作业完成后可以通过自升装置将平台升起,便于移动到新的作业地点。
1979年11月25日,按照作业计划,“渤海二号”钻井船在完成钻井作业后,需要从原井位迁移到117海里外的新井位。
为了确保迁移顺利进行,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总调度室负责人专门召开了拖航会议,详细讨论了拖航方案,并最终确定由“滨海282”拖轮执行此次任务。“滨海282”拖轮是一艘8000马力的拖轮,按理说,执行这项任务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就在“渤海二号”钻井船开始降船、准备迁移时,渤海海面上已经刮起了七到八级的大风。当时,工作人员并没有收到大风的警报,而且渤海海面上经常刮七到八级的大风,因此拖航领导小组决定继续执行拖航任务。当天下午,“滨海282”拖轮带上缆,拖着“渤海二号”钻井船向既定目的地驶去。
谁也没有想到,海面上的风越刮越大,到了晚上,风力已经达到了十一至十二级。此时的“滨海282”拖轮和“渤海二号”钻井船就像是大海中的两片叶子,随风飘荡。海面上的巨浪不断拍打着这两艘船,“渤海二号”在狂风巨浪中摇摇欲坠,一会儿向这边倾斜,一会儿向那边倾斜。海浪不断掀到甲板上,74名工作人员一直在甲板上忙着加固物件,防止海水涌入舱室。
突然,一个巨大的浪头打过来,将两只通风筒盖掀开,海水瞬间涌入底舱。船舱内的应急发电机被淹没,整个钻井船上一片漆黑。此时,拖航的指挥者意识到情况危急,决定让“渤海二号”高大的生活楼代替甲板抵挡风浪,于是命令“滨海282”调转航向。然而,在调转航向的过程中,“渤海二号”失去了平衡,最终沉没在了茫茫的大海当中。
事故发生后,主管石油工业部的副总理康世恩迅速采取行动,一方面组织救援工作,另一方面向中央汇报情况。
康世恩在新中国成立后长期从事与石油工业有关的工作,为我国的石油工业战线建设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这次事故中,他感到非常内疚与痛苦,不仅迅速开展了救援工作,还指示石油工业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为了彻底弄清楚事故的原因,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打捞沉船,并委托权威部门进行模拟实验,查明事故原因。”1982年7月,交通部烟台海难救助打捞局将“渤海二号”打捞上岸。
此后,多所权威院校及科研单位进行了模拟实验,最终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原来,“渤海二号”船体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这种缺陷导致通风筒一旦破损,海水涌入后就毫无抵挡能力。海水涌入后,船的动力停止,造成船体无法排水,负荷迅速增加,丧失了稳定性,从而酿成了沉船事故
事故原因真相大白后,相关部门专门发布文件,撤销了当年对康世恩的处分,还了他清白。这次事故不仅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给我国的海洋石油工业敲响了警钟。它提醒我们在进行海上作业时,必须高度重视天气预报和安全措施,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