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讯 |《汉语史与汉藏语研究》 稿约

文摘   2022-08-06 13:05  

《汉语史与汉藏语研究》

稿  约


本刊由南京大学汉语史研究所主办。

本刊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每年暂定2辑,16开本,每辑约30万字。

本刊以历史语言学的理论、方法为指导,以汉藏语言比较为学术背景,立足汉语本体,注重跨语言比较,努力探寻汉语及东亚语言间的关系,特别关注汉语的形成、发展及演变规律的探索。

本刊主要栏目有:历史语言学的理论与方法、汉语史、汉藏语及东亚语言比较、历史文献的语言研究、传统小学及语言学史研究等,特别欢迎理论与史实相结合的反映学术前沿问题的佳作。

本刊适量发表有学术价值的书评、人物评介及争鸣文章。

本刊一般不发表单纯文献考据以及不涉及语言结构和演变的文章。

本刊提倡学术自由、百家争鸣;本刊版面公开,稿件不拘长短,崇尚实事求是。

来稿请勿一稿多投。

来稿应齐、清、定,请提供电子文本(word格式及PDF格式两种);电子文本请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本刊邮箱。本刊不接受纸质文本。

本刊审稿时间一般为五个月。如未采用,不另行通知。限于人力,来稿恕不退还。

本刊对来稿有修改权,不愿意修改的稿件请在来稿时声明。

本刊采用双向匿名审稿制。

本刊文稿撰写格式另见《文稿体例》。

来稿一经采用,即致薄酬(含光盘版、网络版等稿酬),另赠送当期样刊壹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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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体例

一、题目,二号宋体,居中,采五倍行距。

二、基金项目及致谢信息等,用脚注形式,标注符号*于题目右上,*号上标,脚注文字用小五号宋体。基金项目先写项目来源,再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加括号,置于项目名称后。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一般项目“宋代X方言与共同语比较研究”(项目编号:53BRR143)。

三、副题,前加破折号,小二号仿宋,居中,采二倍行距。

四、作者,四号楷体,居中。多位作者时,人名之间空一字,右上标1或2……。二字姓名中间空一字。与题目之间采二倍行距。

五、作者单位,五号仿宋,居中,外加括号。如有多个单位,则前加序号,例:(1.大单位 具体单位……)。与作者姓名之间采二倍行距。作者单位行下空一行,与摘要分开。

六、摘要及其后之冒号用黑体小五并后缩两字,“摘要”之间空一字。摘要内容用小五号楷体。摘要正文采一倍行距。

七、关键词及其后冒号用黑体小五号并后缩两个字。关键词限3-5个,小五号楷体,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关键词行下空一行,与正文分开。

八、正文标题,各标题序号可用一、二、三、……,下位标题依次为(一)、(二)……/1.、2.……/(1)、(2)……/①、②……;不得采用其他标题形式。不带括号或圆圈的阿拉伯数字以及西文为序时右下用点号,非顿号,如21.、56.、A.、a.等。

第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居中,采二倍行距。

第二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首行缩进两字,采二倍行距。

三级及以下标题同正文文字,采单倍行距。

九、正文字体,除特别情况外,一律用简体字外,简体字字形须符合国家规范,用五号宋体,正文行距采一倍行距。段落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国际音标一律用IPAPANNEW。电脑不能显示的古文字字形、图画等,用插入式图片,图片大小要注意行距,但不得改变图片的比例。所有阿拉伯数字和外文字母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标点符号形体与其前的相应字体同,如英文用英文标点,日文用日文标点。电脑内码外的汉字用方正大字符集字体,同时抹紫色作为标志。

十、例句及出处,上下各空一行,首行缩进四个字符,其他缩进两个字符。汉字用五号仿宋,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数字序号加括号。出处等标注性文字加括号置后,五号宋体。例:

 


十一、各类时间表示法一般用阿拉伯数字,如:20世纪30年代;上午8点。

十二、文内引文同正文,加引号。大段引文可另段,格式同例句,不加引号。例:

 


十三、正文注释采脚注式。脚注正文用小五号宋体。脚注序号用带圈数字,如①②③……采页内编序,不得全文编序。带圈数字采右上标,如①、②、③……。页下脚注表序号的带圈数字采非上标形式,前空两字符。脚注主要是说明正文中不便说明的事项或背景等,以免正文散漫,一般不用来说明文献的出处。

十四、文内括号注释,五号宋体,作用有二。1.说明引用文献的出处。有三种情况:(1)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时,括号内先写著作者姓名,再写年份,年份后加冒号,冒号后写页码。页码不得用“P2-4”或“页3-6”等形式。无论著作还是论文得一律标注页码。例:周祖谟(1966:434-473)指出,《切韵》音的基础是公元六世纪南北通用的雅言,分韵辨音是用取以前南北诸家韵书之长,而不是以一方方言为准。(2)转述性引文后的括号内的内容同(1)。例:《切韵》音的基础是公元六世纪南北通用的雅言,分韵辨音是取以前南北诸家韵书之长,而不是以一方方言为准。(周祖谟1966:434-473)(3)注明古籍类文献的出处,括号在引文后,括号内的事项为文献名或文献所在丛书或合集名。例1:“天,豫、司、兖、冀以舌腹言之。天,显也,在上高显也;青、徐以舌头言之。天,坦也,坦然高而远也。”(《释名疏证补》:1-2)。例2:“风,风也,教也。”(《诗•周南•关雎序》。《十三经注疏》:269)。如果正文里所引文献的作者姓名是外文,仍然使用中文括弧和冒号,如Labov(1994:40-50),而不使用英文括弧和冒号,如Labov(1994:40-50)。2.说明事项。括号内的文字是对括号前的词语作出说明或提示。例:(1)张衡(78-139)《西京赋》的韵脚字有n个。(2)厌(影咸琰开三去)。

十五、表序及表名置表上方,首行缩进两个字符。表序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字体,表名用小五号黑体。表内文字用小五号宋体,阿拉伯数字和外文字母用Times New Roman字体。表内内容注释,用表下注,六号宋体。表序和表名(如果有)之间空四格。例:

十六、图序及图名放图下,居中。图序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图名用小五号黑体,不加括号。

十七、图、表及各种标志性线条、符号不得用彩色标志,皆采黑白色并应清晰可辨。

十八、“参考文献”,四号黑体,居中,采1.5倍行距。文献按著者音序排列。前加阿拉伯数字序号。古籍、现代著作与外文著作分开排列,统一编序。用汉字表示的古籍、朝代、国籍等外加圆括号,置著者名字前。汉字音序以著者的汉语拼音为准,首行缩进两字。参考文献汉文部分用五号宋体,阿拉伯数字和外文字母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外文文献的音序、书名、篇名与该文字惯例同。例:

1.陈寅恪:《从史实论切韵》,广州岭南大学《岭南学报》第9卷,1949年。

2.陈应时:《论证中国古代纯律理论》,《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3年第1期。

3.(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

4.杨耐思:《中原音韵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5.周祖谟:《切韵的性质和它的音系基础》,载《问学集》上册,中华书局1966年版。

同一作者的文献则以时间先后为序,同一时间的在姓名后加A、B(C、D……),以示区别。如果文献有多位作者,不同作者之间用顿号。

十九、文末附文,首缩二字符,与其上参考文献空一行,小五号楷体。

1.可附文章背景、特别事件的阐明等。例:本文为纪念邢公畹先生诞辰百年而作。

2.文末可附作者简介、通信地址及电子邮箱等,加括号表示。无特殊原因必附。例:(张函邻,男,教授,博士,从事汉语史研究。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198号京都大学院外文系。邮编:100321。电子邮箱:ndlsyyx@163.com。)

责编:尹瑀
审核:张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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