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是学校团队精神的直接体现,更是学校特色文化的承载与展示。为规范我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的基本原则
经第十小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了我校2024级新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分别是:
1、坚持国家标准
按《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3]4号文件要求执行,校服质量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即日起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全面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
2、坚持公平公开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应在党支部委员会后编写完成2024级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并面向新生家长广泛征询意愿,根据家长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
3、坚持自愿原则
我校校服价格区间设定为:夏装90-120元,春秋装三件套150-180元,冬装220-250元,学生自愿购买,直接付款给供货企业。
4、保障稳定性和连续性
为延续十小传统,2024级校服款式和面料在符合省市最新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变化。
5、确定供货企业
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做好深度调研、核实,由评定组织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企业,服务期2024-2026年。选用组织成立后,由选用组织现场核查中标公司的经营资质与质检报告。核查无误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体家长和社会公示供货企业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确定校服款式
要求供货企业提供至少3套样衣及相应的质检报告,由评定组织在会上投票确定校服款式,签署《校服款式、价格确认单》,并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校服款式、价格、样衣质检报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签订采购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家长、社会公示。校服费用由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对于革命烈士子女和因患重大疾病而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由学生申请,由供货商捐助校服。
8、校服检查验收
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在校服制作完成后,由学校抽取样衣送到省市指定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二次检验。
9、售后服务监督
每年度进行一次校服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下一年度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要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10、材料存档备查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负责组织和监督我校校服选用、采购、监督及日常管理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李长卿
副组长: 董建华、张敏
执行小组:教导室、学年办公室、总务室、财务室
监督小组:家长委员会、少先队委员会
三、监督举报
为持续做好校服采购工作,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对校服监督电话及信箱予以公示,全面受理投诉举报校服管理违规行为并接受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监督电话:0454-2325483
监督邮箱:453700951@qq.com
富锦市第十小学
2024年9月25日
一审 | 杨 越
二审 | 张 敏
三审 | 李 长 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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