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推/广/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
书写规范字
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 做文明人
为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成“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的工作目标,持续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提升语言能力,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富锦市第十小学积极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特就相关工作做出如下提示,请所有教职工、学生、家长知悉并广为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共同性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促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新时代新征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第二章
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五条 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六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十八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 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1)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省级及其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甲等水平;
(4)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和导游等特定岗位的从业人员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推广普及普通话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社会公共事务。推广普及普通话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第二,有利于促进各地区人员交流、商品流通和建立统一的市场;第三,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交流,发展各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第四,有利于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公民文化素质;第五,有利于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社会信息的建设,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学好普通话,书写规范字
编辑 |连文文
审核 | 张 敏
模版 |王美琦
监制 |孟庆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