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维维姐有话对你说~

文摘   2024-10-15 10:52   湖南  


当前,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汽车换“能”、家电换“智”、电动自行车及家装“焕新”……正为消费市场注入强大动力。






To 生产经营者




为维护活动期间价格秩序平稳有序,防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维姐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生产经营单位:


在价格方面


0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02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汽车经销商在店内显著位置展示置换政策和价格标准,明确旧车评估价格体系以及新车优惠幅度,确保消费者清晰了解置换全过程的费用构成;家装经营者应当在结算清单上如实列明材料费、人工费以及相应的数量、单价等;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公示旧车回收标准和新车售价,确保各项价格清晰标示。

03
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不得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标价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杜绝串通涨价、先涨价再折扣等行为。


在质量方面


01
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经营者销售的家装厨卫及电动自行车产品等消费品,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02
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经出厂检验合格,应当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的,应当依法取得。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检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证书等信息。

03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当消费者对商品价格和质量存疑时,经营者应主动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买强卖。出现争议时,经营者应主动协商,积极化解矛盾。出现纠纷时,应迅即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寻求公平公正解决,尽量避免产生冲突,尽可能使消费者舒心满意。












To 消费者




在此,维维姐也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



01
选择正当渠道

在购买消费品时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要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实体店或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切勿在微信群、朋友圈购买,防止上当受骗。

02
注意查看事项

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品时,还要注意查看产品标识标注,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包括产品规格型号、合格证、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不购买“三无产品”。

03
认准相关认证

要认准CCC认证标志。家用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均已被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购买时请认准CCC认证标志。

04
保护正当权益

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论是采取线上或是线下的方式,都要谨记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单据等有效凭证。




维维姐提醒您:如遇纠纷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ND




来源:价格监管科、标质科、消保科
一审:张贺明
二审:袁备
三审:李凤英

长沙县市场监管
了解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动态,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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