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公正、免试划片、控制班额、校际均衡”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招生原则,规范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现将红山区第八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事宜公示如下。
报名时间
幼升小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报名网址
登录“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baoming.cfsedu.cn:8443。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招生方式
网上报名+现场审核
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具有红山区户籍,其父母拥有合法永久住所及租住的适龄儿童;
3.非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红山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及务工租住的适龄儿童;
4.烈士子女、驻红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及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5.赤峰市红山区引进并服务于红山区的高级人才子女;
6.符合入学条件且能够自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可以申请随班就读;不适合随班就读的到红山区特校报名入学;重度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学区划分
卫星路至造纸厂铁路线以东,红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南,红峰路至站前街以西,哈达东街以北区域。
备注:
与七小交汇学区
清河路以东、大坝路以南、造纸厂铁路线以西、三道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七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八小,但与七小不能兼报;
与十三小交汇学区
清河路以东、三道东街以南、卫星路以西、哈达东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三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八小,但与十三小不能兼报。
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将学位划为六个类型:
A类:红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是红山区户籍,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房产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B类:外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非红山区户籍,在红山区内有房,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房产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C类:红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城区内(含红山区、新城区和松山区)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红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房产证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D类:外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非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城区内(含红山区、新城区和松山区)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红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房产证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E类:红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红山区户籍,父母在城区内(含红山区、新城区和松山区)无房产,在红山区租房居住。
F类:外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非红山区户籍,在红山区务工,且城区内(含红山区、新城区和松山区)无房产,在红山区租房居住。
注:上述A、B、C、D类型中的房产证权属人产权必须为100%,且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含)以前,若出现与他人按份占比的,无论占比多少,不算学区房使用;大厅、车库、小棚、办公性质的公寓不算学区房使用。
审核要求
材料审核时,所有类型学生要提供审核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照审核要件序号顺序进行装订,报名表放在复印件首页。
(一)A、B类学生提供审核要件
1.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新建房没有房产证的必须出示购房的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款机打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拆迁安置的要出示回迁安置合同与结算单;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房管部门打印);
3.家长(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两本);
4.学生的出生证。
(二)C、D类学生提供审核要件
1.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祖孙三代须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如果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没有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提供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关系证明;
2.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新建房没有房产证的必须出示购房的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款机打发票、不动产登记证;属于拆迁安置的要出示回迁安置合同与结算单;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房管部门打印);
3.家长(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两本);
4.学生的出生证。
(三)E、F类学生提供审核要件
1.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有双方签字,摁手印;
3.家长(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两本);
4.学生的出生证;
5.租住房屋的水、电条各一张;
6.F类学生提供上述材料外,家长(法定监护人)一方还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在红山区区域内的务工证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以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特殊情况出示材料
1.非红山区小学毕业生提供上述审核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还要提供原就读小学的电子学籍卡(加盖原就读学校学籍印章)。
2.在审核材料时,如遇法定监护人不明确、抚养权不清晰等特殊情况,家长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佐证材料。
3.单亲家庭学生出示的要件,必须是有监护权的一方。
(五)郑重提示
市教育局招生系统与房产数据库联网,实现房产信息实时查询,对所有学位类型进行大数据比对,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诚信报名,如出示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
招生黑名单制度
凡在招生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户口簿、房产证和其他证明材料,或有法定居住用房(房产证)隐瞒不出示等行为,一律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列入黑名单的学生暂时不予安排任何学校,招生结束后统一处理。
审核时间、地点
7月13—14日 ——审核A类
7月15—16日 ——审核B类
7月17日 —— 上午C类、下午D类
7月19日 —— 审核E类
7月20日 —— 审核F类
审核地点:红山区第八小学
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分班时间
8月24日上午9时,启动现场电脑分班(如有变动,以学校通知为准)。
招生流程
1.家长网上报名。凡符合我区幼升小条件的学生家长必须通过“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baoming.cfsedu.cn:8443,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不用上传证件图片。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连同审核要件的原件复印件在审核时一并上交。同时要关注“红山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或教育局官方网站——“红山教育教学网”发布的有关招生信息。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只能服从教育局调剂。
2.分类型审核。家长在所属学位类型审核时段内,持所需审核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学位类型,学校分类公示。(请家长严格按照孩子学位类型和审核时间到校复审,同时带上孩子、原件、复印件)
3.分类型录取。各小学依据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对审核通过的学生,从A类开始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学校将录取名单及审核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分类存档,留存一年以上以备核验。
4.现场摇号录取。在逐类录取过程中,当录取到某一类型时,出现此类型报名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发布摇号通知,家长到学校参加现场摇号,进行摇号录取,额满为止。摇号未中和排在此类型后面的所有学位类型的学生,学校组织家长按照教育局指定的调剂去向填写《服从调剂单》,教育局进行调剂。
5.教育局调剂。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的学生、摇号未中的学生、排在摇号类型后的学生、列入黑名单的学生都必须服从教育局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被视为放弃在红山区就读。
6.发布录取信息。公示无异议,发布录取信息。
7.现场电脑分班。学校利用“学生智能分班系统”阳光分班,班主任现场抽签,当众公布抽签结果。分班过程将聘请公证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记录。
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一)优待军人子女。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司法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文件要求办理入学。
(二)优待引进人才子女。红山区引进并服务于红山区的高级人才子女在招生入学时予以优先照顾。
(三)优待进藏干部子女。符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印发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文件要求办理入学。
(四)落实二(三)孩跟读。因学区划片发生变化导致二(三)孩不能与其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本着“长幼随学”和“双向调剂”的原则,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将同一家庭的孩子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五)双(多)胞胎“捆绑”分班。允许家长申请双(多)胞胎“捆绑”分到同一班级,报名时需填写书面《申请单》,同意分到一个班级的,经“捆绑”后进行电脑随机分班,能够分到同一个班级;不同意分到一个班级的,仍以“个体”进行电脑随机分班,有可能还会分到一个班级(概率问题),出现此类情况,不可以再调整班级。
咨询电话
马校长:13734857255
王主任:15849651182
编辑:王灵会
一审:翟丽娜
二审:马 英
终审:杜凤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