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国内阁会议批准外交部关于在泰设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提案。如果泰国被选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所在地,内阁将推进预算拨款审批事宜。
12月2日,外交部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会议上表达了这一意向。联合国大会将在未来两年内批准由UNCITRAL法律事务小组提交的中心选址名单。
外交部此前与商务部、国务委员会办公室、总检察长办公室等政府机构开会讨论,各方一致认为,此提案有助于减少泰国应对国际投资法相关案件的成本,同时加强政府机构人员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能力。
泰国成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将获得以下益处:
通过推动符合国家经济利益的切实行动,凸显泰国作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成员国的作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设立,有助于确保和促进泰国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法治,进而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同时,树立泰国支持和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包括提高泰国在制定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方面的议价能力。
泰国成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后,将通过技术援助活动增强成员国能力。成员国能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获得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政府机构人员可接受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培训,为未来国际投资法相关案件做好准备。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是一个建立在《关于解决各国和其他国家的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的公约》下的国际自治机构,现有超过140个成员国。该公约提出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任务,组织和核心功能。该中心的主要目的是为调解和仲裁国际投资争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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