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改非信,上诉成功,大幅改判

学术   2024-09-19 10:46   广东  

点击关注 不迷路

曾杰律师:广强律所副主任暨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中心主任

联系方式:13503015895(微信同)020-37812500 


曾杰律师团队办理的虚拟货币类传销案件,经过一审、上诉、二审、发回重审,最终法院改罪名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审判决的六年有期徒刑在发回重审后改为一年十个月,罚金由100万改为10万。

在该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等六人通过发行虚拟货币,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参与虚拟货币地址20000余个,且当事人系主犯,违法所得超400万,属于“特别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万。

曾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详细地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本案在传销的构成要件上存在重大问题,涉案平台并不存在收取入门费、层级返利等情况,在其他构成要件上也存在一定瑕疵,涉案平台仅属于具有行政违法性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本案证据在三性上也存在一定问题,尤其是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存在严重违法情况,在案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公诉机关所指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于是,征求了当事人的意见之后,在本案有四个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曾律师依然坚定地选择了无罪辩护的方向。

虽然一审法院支持公诉人的量刑建议,认定当事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处罚金100万。

但是,在上诉之后,曾律师与二审法官积极沟通,阐述了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并详细解释了本案为何不构成传销罪的原因。二审法官采纳了曾律师的理由,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的理由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         

 

一审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    

   

在发回重审后,曾律师依然坚持本案不构成传销犯罪的辩护方向,经过庭前会议和庭审,在基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与本案检察官和法官就案件定性上展开了充分的讨论。

最终,法院采纳了曾律师的无罪辩护观点,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全案六名被告人的罪名都改为轻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当事人一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此时当事人已被羁押一年八个月),罚金也改为10万。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    

  

 

该案一波三折,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至此终于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曾律师团队通过不懈努力,避免了一个冤案的发生。

立即加星标

每天看好文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01-02

电话:020-37812500   13503015895


推荐阅读

非法买卖外汇案发回重审改判成功,金额扣减十倍

办案札记||贩卖淫秽网站卡密案,发回重审十年改判三年六个月

设立网站发布招嫖信息可能不构成介绍卖淫罪而仅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团队计酬”和“团队计酬式传销”

广强律师事务所是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有效辩护和高端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型法律服务机构。

本所始终践行“专注、专业,成就未来”、“精益求精、铸造经典”的理念,坚持以经典案例开创团队式精细化法律服务的品牌,刑事业务和婚姻家事业务是本所核心业务。


招贤纳士



广


你是否立志成为一名专业的刑辩律师?

你是否希望通过自己的工作,让冤案昭雪,难案得解,拯救一个个濒临支离破碎的家庭?

你是否想成为一个受人尊敬,不为案源发愁,只为专注于案件本身的专业人士?

你是否憧憬和这么一群有着同样梦想和激情的律师每天一起工作?


若你有刑辩之梦,广强或许是你的明智之选。

若你就是那个人,来广强吧,一起来创造更好的未来。


岗位要求:

  1. 认同律所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

  2. 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

  3. 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4. 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金牙大状
金牙大状律师团(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由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领衔的、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有效辩护的专业型法律服务机构。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