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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北流市人民Z府近日发布了关于110千伏白马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的公告。
这项公告涉及的内容关系到土地的使用权、补偿标准及相关安置措施等,下面我们将从公告的背景、项目具体信息、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补偿标准及登记要求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重要公告。
此次征收公告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这一法律,政府有权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依法征收土地。
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Z府也已批准了该项目的建设用地,相关文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Z府关于北流市110千伏白马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4〕406号)。这一批准为征收土地提供了合法的依据,确保了整个过程的合规性。
征收土地位置与权属
征收的土地位于北流市白马镇垌尾村。涉及的权属单位包括北流市白马镇垌尾村民委员会(集体农用地)和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农用地)。
这样的权属划分清晰,有助于后续的补偿和安置工作,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征收土地面积与类型
此次征收的土地总面积为0.9619公顷。
其中,集体农用地占地0.0282公顷,具体包括乔木林地0.0269公顷和其他草地0.0013公顷;国有农用地则占地0.9337公顷,包含果园0.0106公顷、其他园地0.0464公顷、乔木林地0.1160公顷、其他草地0.7086公顷以及设施农用地0.0521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依据《玉林市人民Z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3年更新调整)的通知》(玉政发〔2023〕2号),一般农用地的补偿标准为91.2000万元/公顷(即6.0800万元/亩)。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针对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公告中明确了货币补偿安置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农业人口的安置将按照《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人社规〔2018〕5号)执行。
此外,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的补偿将依据《北流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北政规〔2023〕1号)进行。这些措施将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征地补偿登记要求
公告还规定了征地补偿登记的相关要求。登记对象包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登记期限为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内,登记地点为北流市征地事务中心或白马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所需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将不予办理补偿登记。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土地征收的秩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处理
若相关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自然资源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这一措施确保了征地工作的高效进行,避免因登记延误而影响后续的补偿和安置工作。
北流市人民Z府发布的关于110千伏白马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的公告,涵盖了项目的背景、位置、权属、面积、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登记要求及逾期处理方式等重要信息。这一公告不仅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安排,也是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持。
希望相关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能够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积极配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北流市的电力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为市民的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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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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