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 亡 的 质 量
——由琼瑶自主离去所想到的
文/周大荣
琼瑶于2024年12月3日在台湾新北市淡水区家中留给了世界的最后一段话:“我已经翩然地去了,这是我的愿望。……我最喜欢翩然两个字,自主、自在、自由……我摆脱了逐渐让我痛苦的驱壳,翩然的化为雪花飞去了……我不想听天由命,不想慢慢枯萎凋零……我是火花,我已尽力燃烧过。如今,当火焰将熄灭之前,我选择了这种方式,翩然而去。”看了琼瑶这段仍在跳动着生命火焰的话语,不由不对她肃然起敬。她活得精彩:社会评价她是现代言情小说的代表作家,是种现象极的大众文化符号;官方评价她是“一生梅花英雄梦,回首几度夕阳红,琼瑶女士为中国当代文学事业作出了贡献。”琼瑶她活得通透,死得坦然:在她生命火焰即将熄灭之际,翩然的化为雪花飞去了。此时此刻,由琼瑶自主离去的惊人壮举,我蓦然想到了人生如何走好最后一站的最后一步,才能体现高质量人生的至臻至美?那么,我们就不能漠视死亡的质量。
人总是要死的,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人们也不怕死,都能向死而生。过去上了五六十岁年纪的老人们,早不早就备下了一口棺材放在家里,并制办好了“老衣”,随时准备“不测”。
人们不惧死,但如何讲究一点死亡质量,是一个既被重视又被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般来说,老人辞世的方式,也就是“死法”,有多种多样,其“质量”也各不相同。概括一下,大体上有这么几种。
一种是寿终正寝 ,年老而死,安然离世。远的如大先生杨降,近的如我隔壁的宣大妈,她们都活了105岁,也都是人体机能老化、衰竭而导致死亡。老百姓说是“丧喜事”,是人生命追求的最高境界:老的慢一点,病的晚一点,死的快一点,安然与亲人作别。
第二种是顺应生命自然规律而死。 正视人体机能的现实状态,死亡既然是不可逆的,就应当遵从科学,不过作分人为干预,企图延缓死亡时间。这种死亡质量也算上比较高的。病者少受些折磨,正如琼瑶所说的那样“摆脱了逐渐让我痛苦的驱壳”。亲人也减轻些精神和物质上的重负。但这种死亡方式做起来很难,一则,亲人们不会轻易表态放弃对生命的抢救;再则,医生更不可能违背自己救死扶伤职业道德。
在求生无望情况下,如何提高死亡质量,国外的“安乐死”也是办法之一。据说,深圳市立法了“生前预嘱”,以立“生前预嘱”的方式,把生命权,生存权交还本人。在本人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均趋于正常的情况下,立下“生前预嘱”,并完备法律程序。真正体现了“我的生命我作主”、“不是你觉得,而是我觉得”的生命本源。有了“生前预嘱”,即使本人到了失去思维能力阶段,其亲属和医生便可根据病人“生前预嘱”,与病人相向而行了。
公众人物陈晓旭、李咏都是顺应生命的自然,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以很体面,很有尊严的方式向这个世界挥挥手作了告别。 安乐死亡。是在科学层面和事实层面都已经证明生命不可能再延续了,又想摆脱病魔百般折磨带来的不可忍耐的痛苦,不得不借助外力的干预来结束病人生命的一种方式,故称“安乐死”。这种死亡方式,在一些西方国家已经立法并业已实施。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可能。
第三种是受尽折磨而死。事实上,等病人进了“ICU”,到了抢救阶段,病人完全丧失了思维能力,是否抢救的决定权全在于家人。而亲人们又是亲情难舍,不愿看到“阴阳两隔”的最后结局,恳求医生,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即使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于是,出于职责和人道,医院便把“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在了病人身上,把病人折腾得面目皆非,枯萎凋零,骨瘦嶙峋,最后谁也无力挽回其生命的回归。这能说有死亡的质量吗?又算是人道吗?
最后还是用琼瑶遗嘱中饱含深情的话来作善意的告诫:“注意,我死亡方式,是在我生命的终站实行的。年轻的你们,千万不要轻易放弃生命。” (推荐:徐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