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4》表22-24的数据,2023年全国初婚人数为1193.98万人。2013年全国初婚人数达到2385.96万人的峰值后,连续九年下降,其中,2021年初婚人数下降到1157.8万人,2022年进一步下降到1051.76万人。可见,2023年初婚人数结束九连降,不但超过了2022年,而且也超过了2021年。
但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结婚登记474.7万对,同比减少94.3万对,预计今年结婚登记对数和初婚人数又开始下降。
下表是1985-2023年的结婚登记对数、初婚人数和再婚人数,其中1985-2005年只列出尾数逢0和5的年份数据,2005-2023年有连续年份的数据。
由于再婚占比等于1减去初婚占比,所以上表只列出初婚占比,不另外列出再婚占比。从上表可以看出,1985年的初婚占比将近97%,也就是说,1985年结婚登记人数中绝大部分是初婚,只有约3%是再婚。到2000年,结婚登记人数中有约93%是初婚,再婚人数约占7%。到2010年,结婚登记人数中约有89%是初婚,11%是再婚。
2019-2021年初婚占比均为75%至76%之间,是1985年以来初婚占比最低的三年。2022和2023年初婚占比有所回升,达到77%左右。
需要说明一点:在结婚登记中,既有可能是双方都是初婚,也有可能是双方都是再婚,还有可能是一方是初婚,另一方是再婚。所以,结婚和离婚的单位是对数,而初婚和再婚的单位是人数。上述的初婚占比的计算方法,是把每年的初婚人数除以结婚登记人数(结婚登记人数=结婚登记对数乘以2)。
上表是全国的情况,另外,《中国统计年鉴2024》还公布了31个省份(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的结婚登记对数、初婚人数和再婚人数,如下表所示:
上表31省份的排列顺序,是按照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原来的排序,即按照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区的划分来排序。下面我再按照各省份初婚占比从高到低排序:
省份 初婚占比
西 藏 91.62%
广 东 84.72%
甘 肃 84.56%
河 南 84.30%
江 苏 83.79%
山 西 82.60%
海 南 82.37%
天 津 81.72%
浙 江 80.12%
青 海 80.09%
江 西 80.08%
湖 北 79.64%
广 西 79.19%
辽 宁 79.12%
宁 夏 78.85%
云 南 77.25%
贵 州 77.17%
陕 西 77.13%
福 建 77.04%
河 北 76.55%
湖 南 75.13%
吉 林 74.72%
山 东 74.67%
安 徽 74.66%
上 海 73.19%
四 川 73.19%
北 京 71.05%
内蒙古 69.47%
重 庆 68.93%
新 疆 66.49%
黑龙江 59.25%
可见,2023年各省份的结婚登记人数中,西藏的初婚占比最高,达到91.62%;黑龙江的初婚占比最低,只有59.25%。
下面分析各省份初婚占比与离结比的关系。离结比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内)离婚对数与结婚对数之比。2023年全国结婚对数为768.21万对,离婚对数为360.53万对,那么离结比=360.53/768.21=46.93%。
下面是各省份2023年离结比从高到低排名:
省份 离结比
黑龙江 63.13%
天 津 58.97%
重 庆 58.35%
吉 林 58.18%
湖 南 54.74%
辽 宁 52.69%
四 川 52.41%
湖 北 52.15%
安 徽 51.16%
新 疆 50.58%
福 建 49.89%
内蒙古 49.56%
贵 州 47.96%
河 北 47.88%
江 西 47.80%
江 苏 47.16%
河 南 47.16%
广 西 46.07%
山 东 45.61%
云 南 43.93%
宁 夏 41.50%
上 海 41.22%
浙 江 41.07%
陕 西 40.80%
北 京 39.99%
青 海 38.01%
海 南 36.96%
山 西 35.82%
广 东 35.76%
甘 肃 35.26%
西 藏 23.87%
可见,2023年各省份中,黑龙江的离结比最高,达到63.13%;西藏的离结比最低,只有23.87%。
综上所述,2023年各省份中,黑龙江的初婚占比最低,离结比最高;西藏的初婚占比最高,离结比最低。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初婚占比与离结比的关系,我以初婚占比为横坐标,以离结比为纵坐标,用excel画一个散点图,并在散点图上添加趋势线,如下图所示,可以看出,各省份初婚占比与离结比的关系大体上是负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