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圣经》二字就等于传教,我们还能自由地表达什么
本期作者:马泽平
马泽平,诗人,图书出版人。现居北京。
鲁迅先生曾在其著作《而已集·小杂感》中写过这样一段话:“一见到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飞跃”。
初读此文,会觉得难以置信,以为鲁迅先生是以文学手法刻意夸张化了,人究竟是懂得思考的高级生物,怎么会如此荒唐呢?
但经历过一些事情以后,就会恍然大悟,与精彩纷呈的现实生活相比,只怕鲁迅先生表达的还远远不够呢。
我自己就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二十多天以前吧,我曾在抖音聊天室中反驳部分黑粉污名化中国象棋特级大师王天一时,提到《圣经》中的一则小故事。
故事大意是说,一群人押着一个与人通奸的妇女来到耶稣面前,希望他做出裁决,判那妇女有罪,并支持众人惩戒她。耶稣听完叙述,对着众人说,你们中如果有谁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就上前一步,用石头砸死她。
一时间众人都噤声不语。
我引用这个故事的目的是想告诉当时在聊天室中的棋迷朋友,是人都会犯错,没有哪一个人是完美无缺的圣人。
但这话经人举报之后,就变成了大问题,抖音官方据此判定我传教、吸纳信徒,并对我的抖音账号予以封禁直播功能30天的处理。
这事简直就是荒唐他妈给荒唐开门,荒唐到家了。
我当时甚至都没机会讲完那个简短的小故事。
一开始,我并没把这事当回事,心想可能是平台规则的问题,提交申诉以后就能解决问题。可我在申诉过程中却发现,想要给一个人扣一顶帽子容易,想要摘下一顶帽子却难如登天。
抖音平台的游戏规则是用户可就某一问题发起一次申诉,无论成功与否,都只有这一次机会。由于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抖音平台究竟有多么不讲理,只简单地陈述了一下自己并非传教,只是引用《圣经》中的小故事阐述一个观点的基本事实,就匆忙提交了申诉请求。结果申诉请求毫无悬念地被驳回了,我不服,又在多日后联系人工客服提交了撤销封禁处罚的诉求,结果又被驳回了。
理由还是令我至今仍无法接受的:传教、吸纳信徒。
我又不是基督徒,传的哪门子教,吸纳的哪门子信徒?如此简单的一个基本事实,只需要人工调取当时的直播记录,就能搞明白的问题,为什么非得搞到这么复杂?
今天下午,忙完手头的事情以后,我又拨通了抖音的客服电话,我想,电话沟通,这么简单的事情总该能说个清楚吧?
我滴个乖乖,结果,沟通了80分钟,沟通出一头汗,接线的小姐姐依然反复告诉我,直播回放看不了,让我遵守平台的相关规定,不要传教、吸纳信徒。
服,真服,不服不行。
脱离具体语境,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然后根据需要给他人扣上一顶大帽子,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流氓行径?
如果时时、处处都以这样的衡量标准去判定一个人的言行是否有问题,那么请问有谁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写这样一段话:抖音是个不错的平台,官方客服服务态度也非常棒,我很喜欢这个平台,抖音的工作人员日理万机,百忙中还总能抽出时间解决你的疑难问题,给用户妈妈一般的关爱。
这句话有问题吗?这样完整地读,肯定没什么问题。但假如我们拿出抖音判定用户是否违规的方法,这句话就有大问题,涉嫌诽谤和侮辱。
不信且看我提取几个关键词出来:抖音、平台、官方、客服、我、日、你、妈。
然后把这几个词组合在一起,让它们变成一个完整的句子,就是:抖音平台官方客服我日你妈。
吓人不?假如以提到《圣经》就等于传教为例,那我们生活中用到的任何一个正常词汇都可能是违禁词。
日头的日字还敢说吗?干工作的干字还能说吗?操作间的操字还敢说吗?这些具体语境中指向完全不同的词汇,单独拿出来,再充分发挥想象力,它们就都涉嫌侮辱、猥亵妇女。
任何一个平台,制定规则的初衷都应该是杜绝或者防范不法言论,而不是断章取义、彻底封禁他人基本的言论自由权利。
如果连正常说话的权利都被剥夺,还谈什么文明和底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