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和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2025学年开始,广州华商学院综合测评工作有重大改革。现就该问题做简要解读,方便后续同学们进行综测及评优工作。
一、适用对象
2022级(包括22专升本各班)、2023级、2024级,及以后入学各年级。
二、综合测评的内容
三、综合测评程序
四、优秀生评选条件
五、优秀生评奖排名原则
(一)各年级专业(方向)按总分进行排名评奖,总分=(绩点×10+50)+“五育”评分得分。取不超过各年级老生人数的3%为一等奖;6%为二等奖;12%为三等奖;合计21%。各等奖小数点名额累积到三等奖再四舍五入。
(二)同年级专业(方向)内,根据《学生手册》规定,按综合测评分数高低排名;涉及不同年级之间的排名,则按照“综测排名/年级专业(方向)人数”数值高低进行排名,数值低者排名靠前。
(三)如根据上述原则排名,出现数值相同者,则比较综测总分,总分高者排名靠前;如综测总分依然相同,则比较绩点排名(平均学分绩点),绩点高者排名靠前;如绩点依然相同,则依次比较德、智、体、美、劳五育单项得分,分数高者排名靠前。
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当学年绩点2.5以上,当学年“五育”评分80分以上且各单项均合格以上。
(二)取不超过各年级各专业老生人数的5%为优秀学生干部。
(三)在校学习满一学年,无补考、个人原因缓考、重修记录,在参评学年没有不良表现,无违反校规校纪,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其他任何处分。
(四)须完成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三本以上,并完成图书馆借阅图书的其他要求。
(五)须当年体测成绩合格(不含补测)。
七、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
(一)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干部个人向学生组织(班级)提出申请;
(二)在学院指导下各学生组织(班级)以会议形式开展评选活动, 按照充分酝酿、评议推荐、投票选举、征求意见等民主程序进行,提出初步名单;
(三)经各学生组织(班级)、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批。
八、其他说明
(一)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优秀学生干部1000元。在评奖后有严重违纪违法的撤销荣誉称号、收回奖金。
(二)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也获得校优秀生奖学金者,按最高一级的奖学金发放。
(三)同时在学校和各二级学院任职的学生干部,只能在一个系列内参加评选。
(四)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获评。
排版、初审 | 辛佳娜
复审 | 王 洁
复审 | 谢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