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作品排名不分先后)
作品:法官法第六条
作者:中国法官文联理事 山东省法官协会书画摄影分会秘书长 白树丰
法官法第六条 法官审判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作品:法官法第七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国法官文联常务理事 杨中文
法官法第七条 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作品:法官法第八条
作者:中国法官文联会员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赵昕亚
法官法第八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作品:法官法第九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国法官文联理事 王玉明
法官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作品:法官法第十条
作者: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杨德诚
法官法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编辑|王芳 朱晔 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