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业务专家:DeepSeek那份讯问提纲超过了80%甚至90%的公诉人

学术   2025-02-03 19:59   英国  

来源:悄悄法律人,转载自:刑事正义



DeepSeek那份讯问提纲有惊喜也有不专业乃至误导

作者:李勇(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按】近日DeepSeek火了,笔者也这几天几乎每天都用,“法学参考”公众号发了一篇《我让DeepSeek帮忙拟了一份讯问提纲……》👈点击查看全文引发法律圈关注。

笔者的基本评价是:

这份讯问提纲超出大多数公诉人和律师的水平,但是从交叉询问的原理的角度来说,专业性仍然不足,甚至还有一些误导,当然,这已经非常炸裂了,只是因为DeepSeek能收集到的资料有限,关于庭审技能的文献太少了,也与我们实践中整体发问水平低下有关。

首先,这份讯问提纲是针对被告人的发问,就公诉人而言,被告人属于“对方证人”,即使我国法律规定公诉人先发问,本质上也是交叉讯问而非直接讯问。DeepSeek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实践中很多公诉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甚至以直接讯问的方式讯问被告人)。DeepSeek的讯问策略定位是准确的,这是难能可贵的。

其次,宏观层次分明。交叉讯(询)问提纲应做到“宏观有层次,微观破常规”。交叉询问提纲在宏观上要有层次性。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交叉询问该证人的目标,将问题分为几个大的方面。这几个大的方面在逻辑上设定一定的层次关系,层次分明,逻辑清晰,这就是宏观有层次。这种宏观的层次,确保在激烈的庭审交叉询问中,始终知道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始终知道自己的询问所要实现的目的和目标,防止询问偏离焦点,离题跑题。没有无目的的交叉询问。微观上,第一个问题甚至前两三问题通常从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入手,让证人放下戒备和警惕。按照对被询问人的影响由弱变强的顺序。[1]比如一个盗窃案,被告人声称受到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辩方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拟从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发问:第一层次是侦查人员职业经历及专业素养等品格证据;第二层次是侦查人员抓获被告人的具体经过;第三层次是讯问的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这三个层次的设计是比较合理的。(参见李勇:《庭审发问及辩论的原理与方法》检察出版社2024年版)DeepSeek的讯问提纲第一层次,从被告人的学历和从业经历开始,这是值得肯定的。

最后,通过发问设计逻辑陷阱,进而实现交叉询问削弱对方证言可信度,揭露真相交之目的。叉询问与直接询问的最大不同在于,前者是对上一轮对方的直接询问的诘问和质疑,后者是通过被询问人的叙述陈述一个故事。交叉询问就是通过控辩双方的交互发言验证证言的可信度。面对敌意证人的不配合甚至编造谎言,通过交叉询问将证言的矛盾之处揭示出来、暴露出来,将这些矛盾之处“撕开”给法官看,从而削弱其证言的可信性甚至是揭穿其谎言。任何谎言都不可能“天衣无缝”,在连续的带有攻击性的交叉询问、连续追问之下,会用一个谎言圆另一个谎言,这样必然要暴露出马脚。(参见李勇:《庭审发问及辩论的原理与方法》检察出版社2024年版)。DeepSeek的讯问提纲严格按照这一思路和策略设计问题,值得肯定。


但是,

DeepSeek的讯问提纲也暴露出很多不专业的地方。

其一,一次问多个问题。DeepSeek的讯问提纲多处出现一次问多个问题,比如“你经手的账户是否存在快进快出、多级跳转等异常特征?是否曾被银行风控系统拦截?”这里就一次问了两个问题。一问一答是交叉询问的基本要求,不要一次问好几个问题,这样被问者无法回答,也难以实现发问目的。当然,讯问提纲可以一次列多个问题,具体在庭审发问的时候一个一个地问,这无可厚非。但是实践中很多公诉人或辩护人确实连珠炮一次问三五个问题,被问话者无从回答,进而违反发问基本原理。

其二,急于让被告人解释。DeepSeek的讯问提纲频繁使用“为什么”,这本身就是交叉询问极不专业的表现,特别是证人的回答暴露出矛盾之后,三番五次地让被告人解释原因,这是交叉询问的大忌。最大让人诧异的是“请解释:具有完全认知能力的成你人,在无正当职业培训的情况下,如何能持续三个月从事明显异常至今操作而不产生合理怀疑?”。这简直是愚蠢的发问。当然这不能怪Deepseek,因为实务人员80%的人对此有误解。问出矛盾之处,最失败也是当前公诉人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让证人解释。这样证人就会想一个办法去解释这个矛盾。这样前面所有的交叉询问毁于一旦、前功尽弃。铁一般的规则是——不要让被问话者解释,不给证人解释的机会。“绝对不要让证人解释,永远不要问证人‘为什么’”。(参见李勇:交叉询(讯)问的铁则—不要让被问话者解释)。正确的做法是不动声色,暂停发问向法庭小结揭露被告人的不可信(参见李勇:交叉询(讯)问要善于见好就收并做小结)。

其三,有的问题设计过于开放。交叉讯问与直接讯问最大的不同,就是交叉讯(询)问要设置封闭性问题建立“概念围栏”。要实现的目的就是——关掉所有的门,关掉证人可以逃跑的所有的门这叫“概念围栏”,就是在证人周围建造一个“概念围栏”,把围栏的三面搭建好,就可以用最后的命题来关上剩下的那一扇门。“概念围栏”的每一面可以由不同种类的问题组成,比如,一面是由证人本人的先前自认或者行为组成,另一面由不容置疑的事实组成;第三面由生活常理为基础。任何一面的长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依赖这三种信息,要视具体案件的不同来决定。就每一个具体的证人而言,这个围栏的三面应该形成一个包围圈,证人在圈内无路可逃。问题设计要具体,要让被讯(询)问者能够立即回答,不能太宽泛、太宏观。不要问为何、为什么、如何等宏观问题。(参见李勇:《庭审发问及辩论的原理与方法》检察出版社2024年版)

其四,问题设计暴露讯问目的。交叉讯(询)问是针对对方证人、敌性证人,被问话者不会轻易配合你的发问,发问目的必须隐藏而不能暴露,否则难以实现发问目的。DeepSeek的讯问提纲中频发试用“异常特征”“反向侦查手段”“规避手段”“身份异常”“是否符合常理”这样的不专业表述,就会让被告人明白原来这些都是非正常的,公诉人无非是想让其承认这些不正常的操作而证明其主观明知,那被告人必然会辩解不知道这些是非常规的,不懂这些东西,以为都是正常操作。这样以来,公诉人怎么能实现发问目的呢?!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DeepSeek这份讯问提纲的专业程度已经远超预期,非常强大,超过了80%甚至90%的公诉人。这也说明我们的庭审技能亟待提高,认真对待庭审技能!

来源:悄悄法律人,转载自:刑事正义

重磅福利

关注“法律检索”公众号,后台回复“暑期学校”即可获取首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课程PPT。回复“PPT”即可获得中国大学MOOC《大数据与法律检索》主讲人在深圳律协授课的PPT(六百多页干货)。

深圳律协培训课程《律师法律检索核心技能》B站地址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8y4y137xu/

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免费学习最新一期《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慕课:


法科生之家
法律界有价值的新闻,以及全国法学院讲座、会议、就业等信息推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