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和研究生院《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函[2025]00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2025年我院专业学位法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位点介绍
北京理工大学于1994年设立经济法专业并招收第一届本科生,2019年开始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同年设立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现有在校生1000余人。学院依托学校在国防科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网络科技等领域的优势,坚持法学特色学科带动基础学科整体发展的思路,推动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快速发展。学院建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智能科技风险法律防控工信部重点实验室、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等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平台。围绕智能科技法和国际争端法两大人才培养特色,创新建设课程群、实践实训基地和智慧法治实验室。学院瞄准智能科技迭代发展时代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家对法治人才的需求,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层次、应用型、领军型法治人才。
法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五个学科方向:1.数字政府法治,2.民商事法律科学,3.刑事法律科学,4.知识产权治理,5.国际争端解决。
二、组织形式
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入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背景,建立科学合理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考试形式为现场考核。
三、工作安排
2025年1月16日-2月17日14:00前,学院接受考生报名咨询,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网提交报考材料;
2025年2月19日14:00前,考生修改补充报考材料;
2025年2月23日前,学院在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报考材料审核;
2025年2月27日前,学院通过研究生招生网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
准考名单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英语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2025年3月8日-3月20日,考生参加现场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至少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取得硕士学位。在本科或者硕士阶段接受过完整系统法学教育(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5.当前在法治实务领域工作,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至少有5年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并具有优秀法治实务工作业绩,将来仍计划继续从事法律工作。
6.经所在单位推荐,并同意考生按照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五、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两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2025年1月16日至2月17日14:00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考材料及缴费。
2.网报系统
https://yz.bit.edu.cn/yzbm。
3.网报说明
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并完成线上缴费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向申请学科、导师所在招生单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与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一致)。
(二)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提交后,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字。(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交至招生单位)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请关注网上相关专家推荐信要求,推荐信原件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交至学院)
3.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学校或学院公章、或者教务部门专用教务章、或者学校档案馆/人事档案部门的红章有效)。(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4.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在国(境)外机构取得学位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没有在本科或者硕士阶段接受过完整系统法学教育(取得相应学位),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5.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证明均可)(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6.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7.个人陈述、研究计划、以及至少有5年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证明。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研究计划,提交以实践问题为中心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至少有5年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请将以上三类材料按序排放,每类材料题目居中,以作区分。(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8.本人有效身份证(彩色扫描正反面)。(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9.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生证需上传姓名、学号页和已上所有学期、加盖注册章的注册页;在读证明需上传扫描2025年学校或学院的加盖公章或教务章的在读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10.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和“同意报考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考生除提交以上基本报名材料外,如学院有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请按照学院要求提交。
说明:(1)学院将对考生提交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查存在问题的考生须在2月19日14:00前重新上传补充材料,如未按时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若发现个人报考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2)考生在综合考核时提交从报名系统下载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和两封《专家推荐信》原件。
六、资格审查
学院参照《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的要求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博士招生https://yz.bit.edu.cn/yzgl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分)、已取得的成果(20分)、外语水平(20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分)进行评价,确定准考名单。对不予准考的考生应指出不足,并给出书面明确意见。审核过程中,不仅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导师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
在2025年2月27日前在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向研招办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研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
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能力测试及综合考核。
七、外国语水平考试
外国语水平评价是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重要考核环节,语种仅限于英语、日语、德语。
2025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日语、德语由学院自行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英语能力测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详见文后另附网址“招生简章”中的附件2“英语能力测试免考标准”)。
八、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根据各招生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考核流程: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 5 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等(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题,按照要求答题,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
3.综合考核专家根据基本情况和专业表现等随机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外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九、录取
(一)拟录取要求
综合考核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学院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生。
定向就业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十、学制与学费
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万元/年,共计40万元(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十一、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招考环节均全程录像、录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附则
本工作方案由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另附:
1.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报填报手册、英语能力测试免考标准、硕博连读生通知:
https://grd.bit.edu.cn/zsgz/bsyjs/gzzd/ac6195afeec543aa8a632bdc767bd42b.htm
2.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yz.bit.edu.cn/yzbm/zsml/bszsml/index/2025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综合面试考核科目20250116.docx
考生咨询电话:
1. 2025年1月16日-2月20日的工作时间:17801261772。
2.2025年2月21日以后的工作时间:81381017-8001。
联系人:邵老师。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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