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特辑丨善意执行助老有所养,持续监管护胜诉权益

政务   2024-10-11 17:36   江苏  

2023年初,京口法院在执行一起涉及老年公寓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积极调处,让近百名老人得以继续接受托养,权利人也逐步兑现了胜诉权益。重阳将至,执行干警再次奔赴现场查看履行进程,关心慰问托养老人。


细致调研,温和执行保民生






根据生效判决,义务人老年公寓应向权利人甲某支付租金、使用费等80余万元并返还1栋租用房屋。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涉及养老事业,京口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奔赴老年公寓查看使用情况。经现场查实,该老年公寓是区一级养老机构,现居住托养老人54人,平均年龄80岁,而80岁以上的老人就有30人。如果强制返还房屋,就要把这54名老人从原有的住处内迁出,涉及50多个家庭的动员工作。大动干戈如果导致老年公寓无法经营,不仅申请执行人租金权利难以兑现,还要面临15名职工的安置问题。法院在走访中还发现,很多老人已基本丧失行动能力,大规模搬迁导致的体力消耗和环境变化还可能对老人身体状况造成不可预估的影响。这些老人年迈且虚弱,必须首先保证他们的健康和权益。经执行局法官会议讨论,暂停对返还房屋的强制执行,让托养老人们继续安居养老。


全面评估,善意造血解纠纷






老人的权益保护了,如何保障胜诉权益成了执行干警面临的难题。调研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老年公寓有2栋公寓楼,老人都住在需要返还的楼房中,而另一栋楼房因朝向问题则几乎无人使用。虽然存在迁居可能,但强行更换居住环境极可能引发老人及其家属与法院的矛盾。执行干警充分听取部分居住老人及家属意见,努力推进双方当事人协调,制定了涉案楼房“只出不进”的返还方案,妥善解决老人托养和老年公寓后续经营问题。执行干警还查阅了老年公寓近3年的经营账册,对其支出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寻求分期履行可能。在法院的多方协调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老年公寓继续经营,但新收托养老人不再安置进入需返还的楼房,并逐步动员居住在涉案楼房内的老人自愿搬迁或更换养老场所,待涉案楼房空置后立即返还申请执行人。老年公寓托养收取资金仅可以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和老年公寓经营所需的必要费用,其他盈利性收入全部用于偿还案件债务。老人得以安居,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也都得到有效保护。


主动监管,持续加压促履行







事关50多名老人的老年生活和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让申请执行人配合法院做好老人安置工作,被执行人严格按协议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没有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放手不管,而是自加压力主动承担起和解协议的履行督促责任。一方面要求老年公寓经营者定期将老人搬离涉案楼房和经营收支情况向法院汇报,另一方面不定期到现场查看老人居住情况和偿债账目,确保老人生活不受影响,和解协议得到落实。自达成和解协议以来,法院已现场督促履行4次,此次重阳节探访老人,也是执行干警按例现场监管之举。目前,涉案楼房内居住的老人已从54人下降为20人,新收的24名老人被全部安置在另一栋公寓内,返还进度完成一半以上。除支付职工工资和必要的经营支出,老年公寓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房屋租金13.5万元,根据经营现状测算,该案租金有望于2026年春节前夕全部执行完毕。




老有所养是每一位老人的心愿,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京口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老人权益,倾听老人诉求,以善意执行代机械司法,化杀鸡取卵为放水养鱼,设立沟通平台推进多方矛盾化解,使老人得以在熟悉的环境里继续生活,被执行人得以正常经营服务社会,公寓职工得以保住工作维持生计,申请执行人得以逐步兑现胜诉权利。法院的担当作为让案外人暖心,让被执行人安心,让胜诉当事人放心,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赢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END



供稿:执行局

编辑:赵洁初

校对:李燕汝

审核:卢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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