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口法院组织召开金融纠纷“调保促”机制交流会,17家金融机构应邀参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立强主持,司法服务中心主任孙雪辉、立案庭庭长吴建平及执源治理中心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徐立强向金融机构介绍了我院金融案件“调保促”机制的研究背景、运行流程及当前金融纠纷执源治理的开展情况,就银行关心的权利保障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金融机构代表相继发表了关于金融纠纷化解的意见、建议,各方还就强化法院与金融机构合作,深化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和优化金融案件执行方式等事项进行了深度交流并形成一系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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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调保促”?
“调保促”机制是京口法院在“预查废”基础上做出的优化和延伸。通过对金融纠纷建立从诉前到执前的全流程调解、全方位保全和全阶段督促履行,使有财案件及早兑现权利,让无财案件加速流转核销,最终实现化解金融风险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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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查废”?
指的是法院在审查涉金融机构的涉案标的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诉前调解、诉讼立案、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案涉债务人有他案被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或查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依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金融机构的申请直接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可以该证明作为核销债权的依据。
素材来源:执行局
编辑:徐行
校对:李燕汝
审核:卢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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