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多举并措化解矛盾纠纷
习近平总书记在“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考察时强调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人民法院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指导纠纷调处法定职能,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等举措,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一、 坚持党建引领,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法院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运用“三会一课”等方式筑牢干警思想根基,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红色动力”。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思维,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想指引和实践支撑。党员干警靠前参与,推动矛盾纠纷分流化解,实现“信访接待、诉前调解、诉讼服务”一站式办理,不断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效能。
二、延伸司法服务,参与社区治理
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根据辖区实际需求,开展送法上门、走访企业、巡回审判等活动,让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网格内,为基层调解纠纷筑起第一道防线。要主动与社区、企业结对,通过宣讲、上门走访、线上交流等,增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的同时,指导社区、企业就地化解矛盾。
三、畅通信访渠道,重视群众诉求
人民法院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以“如我在诉”的态度,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接访工作。要牢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多层次做好“有信必复”工作,做到马上办、依法办、高效办,切实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不断提升办理群众来访质量和效率,全力把涉诉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把群众的正当诉求解决好、把群众的情绪疏导好,促使群众心事双解、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四、汇聚多方力量,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人民法院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大力推进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共同协商、联合会办矛盾纠纷的新格局,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要积极搭建法律服务便民框架,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优化律师、专家、法律志愿者值班制度,为群众提供专业咨询。关注特殊群体诉讼权利,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彰显司法服务温度。
总之,人民法院要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做法,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供稿:刘艳
编辑:徐行
校对:李燕汝
审核:卢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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