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天气持续晴朗干燥,
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但仍有部分村民存在侥幸心理,
在森林防火区域内违规野外用火,
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焚烧现场
近日,
龙归镇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巡查过程中,
发现方田大村有村民违规野外用火,
随即上前将明火浇灭,
并上报镇应急办和执法办。
经查明,
村民刘某某在路边焚烧红火蚁,
虽未引发山火,但其行为违反了规定,
构成擅自野外用火行为。
镇工作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要求刘某某到政府学习、抄写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并向身边的群众
派发《禁火令》宣传单。
经过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刘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并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向身边家人、朋友讲述违规野外用火危害,
不再进行乱焚烧。
刘某某抄写《禁火令》
派发《禁火令》宣传单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随意野外用火引起火灾,
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
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野外用火,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
守护绿水青山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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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韶关民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