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明秤亮底”行动暨诚信计量倡议书

文摘   2024-11-12 17:37   浙江  

关于在全区开展“明秤亮底”行动

暨诚信计量倡议书


全区电子计价秤使用商户: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即日起,婺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区推广“明秤亮底”行动,在此,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用于贸易结算,不得破坏电子计价秤的准确度,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

二、电子计价秤的外观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明显易见位置标明制造厂名、型号规格、型式批准编号以及“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等标志。计量铅封完好,并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检定周期为一年),不得通过面板按键、遥控等操作进行参数调整。

三、自觉“明秤”,各商户要将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摆放在摊位、柜台的明显位置,要前置、明示、无遮挡,便于消费者清楚查看所购买商品重量、单价、总价等信息。鲜活水产等商品的打包过程,需在消费者视线范围内进行。

四、各类经营者在现场交易时,应当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明示计量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结算数据存在争议时,经营者应当重启开关键后复称或是到公平秤进行复称回应质疑。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计量是广大消费者的期望,也是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各经营者要自觉开展“明秤亮底”行动,树立“秤准量足”光荣、“缺斤短两”可耻意识,共同擦亮“放心消费在婺城”金名片!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                 


素材来源:质标计科

婺里说市
用于发布与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动态资讯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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