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捷丨德国如何审批博士点

文摘   2024-06-21 16:04   辽宁  


德国的大学天生具有博士授予权,只要是大学,不管什么专业,不管是什么教授,都能招收博士生、培养博士生,无需申请,更无需批准。那么本文的题目,从何而来?

其实这里所说的博士点审批,与综合大学无关,说的是应用科学大学(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德国的应用科学大学从上世纪70年代建立以来,通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从一种教学型、应用型的高等学校,逐步发展成为教学与应用科研并重,具有很强应用和开发科研实力的新型大学。

应用科学大学在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改善科研条件的同时,同时也产生了培养博士生的需求。但由于应用科学大学从一开始就不属于学术性高等教育机构的范畴,所以从法律上不具备培养硕士和博士的权利。自从实施博洛尼亚进程之后,德国高等教育统一转制为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阶段,应用科学大学由此也获得了培养本科和硕士生的权利。但博士培养和授予权一直还是综合大学的专属,应用科学大学无权问津。

在最近20余年中,应用科学大学的科研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除了传统的工程应用研究外,还在医疗健康等新兴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一些科研实力较强的教授开始培养自己的博士生。但由于自己没有博士授予权,应用科学大学的教授只能与相关的大学合作,通过联合培养的方式培养博士生。通常的做法是,应用科学大学的教授与综合大学的教授合作,博士生在应用科学大学做研究、做论文,最终到合作大学去申请博士学位。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相当数量的应用科学大学毕业生通过联合培养的方式获得了博士学位。

                (图:汉堡应用科学大学目前的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在此背景下,应用科学大学提出了进一步的诉求,希望能够单独获得博士授予权。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负责自己的高等教育。各州可以根据有关的法律,对应用科学大学能否授予博士学位做出决定。黑森州在2015年率先立法,允许应用科学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北威州、汉堡州等也相继制定了类似的法律,还有其他的州也在酝酿相关的立法。

总之,应用科学大学从原则上讲已经具有了博士学位的授予权。当然,授权的方式因各州的规定而有差异,比如黑森州允许单独一所应用科学大学授予博士学位,而北威州则把博士授予权给了多所应用科学大学联合成立的研究生院。

值得注意的是,应用科学大学的博士点与大学的博士授予权不同。综合大学的博士点与学科挂钩,法学院可以授予法学博士,工学院可以授予工学博士。但应用科学大学的博士点有专业方向的规定(fachrichtungsgebunden),只限于某个研究方向或领域,比如汉堡应用科学大学的博士授予权具体包括三个方向:1、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据科学(Computational Engineering and Applied Data Science),2、社会与健康跨学科研究(Interdisziplinäre Sozial- und Gesundheitsforschung),3、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与系统(Sustainable Technologies and Systems)。

那么,应用科学大学要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需要哪些程序呢?第一,所在州的立法允许其应用科学大学授予博士学位,这是法律基础,没有制定这条法律的州,其应用科学大学则无法提出独立培养博士的申请。第二,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学校在某些学科和研究方向上具有较强的实力,比如有突出的科研项目、充足的经费、有实力的研究队伍等。第三,需要获得州政府支持,第四,要通过“学科评议”环节,第五,州政府批准。

         (图:汉堡应用科学大学)

这里特别关注的是其中的第四项,以下围绕谁来评、怎么评、评什么三个问题略述德国版“学科评述”的特点。

在德国没有专门的学位委员会,也没有学科评议小组,负责“学科评议”工作的是科学审议会(Wissenschaftsrat)。该机构是德国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权威咨询机构,为国家高等教育的宏观发展提出咨询建议,同时也为一些关于高校的具体项目和事项提出咨询意见。应用科学大学的博士点建设的评议工作,看来非科学审议会莫属。这里仅以科学审议会对汉堡应用科学大学博士点的审议工作为例,展示审议工作的具体过程。

2020年12月,汉堡州政府向科学审议会提出申请,就汉堡应用科学大学计划设立的博士点进行评议。2023年1月,科学审议会组成了一个由18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来自全国不同大学的教授、政府官员、企业代表等。工作小组对汉堡应用科学大学所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了研究,召开了三次专门的讨论会,并赴汉堡应用科学大学进行了实地考察,于2023年10月完成了评议报告。

评议报告共计111页,正文86页,其余25页为附件,内容主要是汉堡应用科学大学的有关数据和材料。正文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情况”,包括六小节:

1、汉堡应用科学大学机构与专业

2、学校组织、领导,管理机构与结构

3、博士生培养的理念与相关支持措施

4、质量保障措施

5、博士培养计划内容

6、资源保障

第二部分的标题是“评价”,具体包括三个部分:

1、对学校的评价

2、对博士培养计划的评价

3、结论

评议报告对汉堡应用科学大学的学科与管理以及三个博士培养计划给与积极的评价,同时也指出了若干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其结论是同意授予汉堡应用科学大学博士授予权。但建议授权为期八年,八年之后进行评估,以此来决定未来的发展。

这份评议报告内容很丰富,无法一一细说,有两点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这份评议书首先用了很大的篇幅,从宏观的角度对汉堡应用科学大学的管理、组织、学科、以及未来博士培养的组织架构与经费保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从这里可以看出,评估者不仅仅看重申请单位的学术业绩,同时也很看重申请单位的在管理、组织以及资源保障等方面的能力状况,具体到比如博士论文评审的方式,或经费的具体用途等。也就是说,评议者所看重的,不仅是申请单位的项目数量、经费状况或师资状况,同时更关注整个博士生培养的制度设计是否能够支持高质量的博士生培养。在评议者看来,已有的成果即使很优秀,但如果组织过程不合理、不到位,这些优秀的成果和充足的经费也许无法落实到博士生的培养过程之中,所以相关的制度其实是今后培养质量的根本保障。而在我们的博士点申请过程中,大家似乎更关注“有什么”,而较少关注“怎么做“的问题,比较看重静态的成果,而较少关注制度和过程因素。这也许就是造成重申报而轻建设现象的原诱因一。

第二,值得注意的是,汉堡应用科学大学所申请的博士点不是工学博士点,工程博士点或医学博士点这种以学科为方向的学位点,而都是跨学科的博士点。申请书中所列的三个博士培养计划,均为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与传统的学科口径迥异。这一点其实在德国并不新鲜,德国科学基金会(DFG)上世纪末在资助博士班(Graduiertenkolleg)时,就要求申请者必须提出跨学科的研究方向或议题,并在此方向下培养博士生。应用科学大学应该是借鉴了这一做法,结合本校的学科优势,提出了以某一跨学科研究方向为培养方向的博士培养计划。

由此可以看到,博士点审批标准其实具有很强的引导功能。如果评审注重学科,培养单位就会跟着注重学科,如果评审机制强调跨学科,申请单位一定会强调跨学科。我们的博士点评审如果把传统的学科尺子换成学科交叉的尺子,跨学科博士生培养一定会蓬勃发展。我们虽然也讲跨学科,但往往看重的是“交叉学科”,还在学科目录中专设了交叉学科的门类,希望通过建立以“交叉学科”为名的新学科来推动跨学科人才培养。但在实际上,有希望成为“交叉学科”的学科总是有限的,而学科交叉的可能性的无限的,如果允许高校用跨学科的博士培养方案来申报新的博士点,必然会大大激发高校进行跨学科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或许我们应该重新思考一下博士授权的管理机制,想想如何让这一制度为推进跨学科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德国科学审议会对汉堡应用科学大学博士点申请的评议及其过程,对我们思考我们的博士点申报及评议工作或许会有些启发。如果我们能够把促进跨学科人才培养从政策呼吁变为制度行为,具体落实到博士点审批过程,那么高校的跨学科科研和博士生培养工作一定会如虎添翼,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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