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讲住所(经营场所)这个词的来源,本来是什么意思。
很多省市出台的住所登记相关规定都写成“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类似名称。这个括号式连用法自2014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之后出现在全国各地方省市县的登记办法中,但这一说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这么写,用括号是代表什么?住所登记系列文章是把几年来发布的几十篇住所类文章重新修改、整理、增删,便于阅读。读者可以付费阅读,也可以不付费自行搜索原来的文章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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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合集的前一篇文章里,我们讨论了一些名词的含义和一词多意的现象。
其中“住所(经营场所)”的语义变迁,反映了社会结构和经济形态的变化。从最初的分离到如今的融合或者说混淆,如果不加以厘清,未来二者的概念会更加混淆。在市场主体登记中,“住所(经营场所)”不仅是法律和行政联系的基础,也是实际业务活动的依托,两者在登记和监管中有不同的要求。作为登记机关,应当致力于厘清根本概念,理顺登记规范。各类文件中,这个词有时被理解成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概念下的词语,适用在这一领域,但实际上,这一词语本意的法定渊源,是对两类主体区分开来适用。本文约2500字,从住所(经营场所)这个词20多年前的来源讲起,分析其使用中意义的变迁和讹传,以及如何回归本意,规范使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