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市场监管领域几个公众号转发了这么一篇文章,标题是某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培育市场主体。乍一看标题倒是没什么,内容也大多是日常工作,但其中两个细节很是让人炸裂。难以想象,一个市的市场监管局,把自己在执法工作中知法犯法、压榨商贩,在登记工作中欺上瞒下、把省局当猴耍的几个“骚操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当成政绩自爆出来。就事论事,为避免对号入座,本文隐去了具体单位名称。除了这两个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当地的这篇文章整体也让人不忍直视,就像古代的奴才向主子表忠心,为了完成主子的任务,我不惜违纪违法,什么党性,什么原则,什么底线,都不要了。不仅不要,还要写到工作文章中,把怎么违纪违法的过程结果都公开出来。
讲这件事不是让各地都去学习为了完成地方政府不合理要求,如何知法犯法,欺上瞒下,而是提醒不要犯这种错误,如果真的犯了这类错误,千万不要傻呵呵的发到网上。【热 ● 评】合集计划更新至少49篇原创文章和不计数量的其他文章,本文是第19篇,合集一次付费可以阅读合集中所有付费文章。
再强调一次,不要留言或者其他方式问我是哪个局,也不要让我发原文地址,只要吸取教训就行了,给他们留点脸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