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么振华 ——倾听她们最后的声音

创业   2024-11-22 15:02   甘肃  














观点无论大小 价值决定高度


完整演讲稿:

大家好,我是么振华。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遗言视角下的唐代女性》。中国中古史领域的文献不多不少,是一个精耕细作的领域。其中,女性资料特别匮乏,主要集中于后妃、公主、烈女等少数群体,但近30年来,墓志资料层出不穷,这为研究中古,特别是女性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对于女性史研究意义重大。那么我在阅读文献的过程当中发现了很多的遗言资料,开始只是有一些简短的遗言记载,后来逐渐发现内容更为丰富的遗言资料,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于是我对这些遗言资料进行了有针对性地、系统地搜集和整理。因为它遗言的数量很多,而且男性的遗言的数量是女性遗言的数倍,所以我决定将课题进行分解,先研究女性遗言。那么,2021年出版的《遗言中的隋唐女性世界》,就是女性遗言研究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唐代女性的形象非常丰富多样,那么周昉的《簪花仕女图》它反映的是唐代贵族女性的形象。那唐代女性的形象其实是十分具有个性化的,除了贵族女性之外,我们还可以在很多的载体当中看到很多的女性的形象。比如说她们有能诗能文的,还有女扮男装的,还有骑马打马球的这种形象。

可能有的人会对遗言资料的来源产生疑问,那么这些遗言资料的来源其实是非常丰富多样的。它们主要分布在正史、文集、笔记、墓志,还有敦煌遗书等等载体当中,特别重要的一个文献来源就是唐人的墓志。关于唐代女性遗言人的身份,我们在我们搜集到的200多例唐代女性遗言当中有90%以上是来自于官宦家庭。她们要么是官员的夫人,要么是出身于官员家庭。这些人因为她们的出身的缘故,所以她们都是能够读书识字,所以她们留下遗言是可以理解的。让我们惊喜的是,有一些来自底层身份的,比如说妾,她也留下了一些遗言,这个是十分少见的。

比如说河南县尉李琯别室张留客,她是在九世纪六十年代的中期跟随她的丈夫伊阙丞李琯去复任。因为这个家大业大,所以家庭比较贫困,在任期届满之后,李琯就要去京师参加吏部的铨选,他铨选失败,就是被困在长安。那这个时候张留客是租住在洛阳城北,她一个人,正值洛阳饥疫,她自己独自抚养四个子女和他的父母,以佛教为精神寄托来渡过难关。那么后来李琯就选授为河南县尉,张留客也随之赴任。但是很不幸的是,不久张留客就因为操劳过度而生病,在临终之前,她拿出自己的衣装首饰用于施舍,并且招骨肉至亲跟他们饮酒诀别。

那另外的大概10%的遗言女性,她们是来自于未婚的女性,这些女性要么就是年轻而逝,没有来得及出嫁,要么就是她在年幼的时候出家为尼,或者是为女冠。她们都是以出身官宦家庭为主的,但是也有数例是出身于平民。比如说这个马氏女雷五。她是卒于元和中前期,她的姨母是永州司马柳宗元之妓,所以她认识柳宗元,柳宗元对她巧慧的天资是非常赞赏的。那么在她临终之前,她就跟她的父母讲,想请柳宗元给她写墓志。那她的父母一开始还觉得这个不太可能,但是柳宗元后来知道了,给她写下了这篇墓志铭。在她的文集里边有所收录。

来自于平民的甚至还有一例是来自于洛阳的官妓。沈子柔这个人在同辈当中是非常出色的。因为唐代的歌妓是多才多艺的,很多文人非常热衷于与歌妓的交往。那沈子柔她和从事柱史也就是御史源匡秀是知己情人的关系。沈子柔是在懿宗咸通年间的大疫当中患病。那在她病逝之前几天,她扶病卧床在闺房之内宴请了源匡秀,她表达了生命将不久矣的这种想法和源匡秀进行诀别,几天之后,她就病逝了,源匡秀为她撰写了墓志铭。这样我们可以从墓志当中看到一例非常难得的、很珍贵的官妓的遗言。

遗言的形式主要是有两大类以口头遗言为主以书面遗言为辅大量的口头遗言们是怎么样留存下来的呢有的人可能会比较怀疑既然是口头的我们是怎么样记载下来的那实际上这个口头遗言是临终之前的口述那么在写墓志或者是其文献的时候把它给写下来的

唐人遗言当中留下了比较少的书面遗言,但其中比较典型的一例是沙州比丘尼灵惠留下的遗书,就是在斯坦因文书的2199号,在她清醒之际她召集了她的亲人留下了这则遗书,那遗书的主要内容是,指定侄女潘娘为她的奴婢的继承人。

另一则唐代遗书,来自于进士孟启之妻李琡。她是35岁卒于长安,她的丈夫孟启也是她的表兄,在她临终之前的55天,舐笔和墨偷偷地背着她的丈夫留下了遗书。在遗书之末,还有对她丈夫孟启的眷恋之情,对他的告诫和嘱托。

那么这种薄葬遗言就是逆潮流而动的一个行为,是唐代女性的一种个性化表达。那唐代女性遗言薄葬的原因主要有四大类:其一,是基于对佛教、道教的宗教信仰,这个是较为普遍的。第二种原因,就是这个女性她本身节俭,她的日常的生活当中就是节俭度日的。右补阙高盖之妻刘宝,她就在临终之前是遗言薄葬的,因为她在平时生活当中就是甘于贫困,不讲究吃穿。这个也是跟刘宝之前的官职比较低微有关。那么在临终的时候,她就跟丈夫讲“棺才周身,敛以时服。”也就是棺材的大小够用就可以了,穿着平时穿的服装。

第三种原因,就是考虑到后人生活的实际需要,不希望自己的丧事会妨碍到生者的生活质量,比如说泗州参军刘某之妻张氏,她临终遗命嗣子对她进行薄葬。“汝当节去哀情,无令害己,俭薄营葬,勿遣妨生。”这个就是她对后代的现实生活的一种实际考虑。这个遗言也说明她是非常的明智的一个女性。

第四类原因,就是出于社会背景原因。有的女性她担心如果对她进行厚葬的话,那她的坟墓一旦被盗,那样她就有遗尸于野的这种风险。遂州刺史、侍御史钱府君夫人万俟氏,她在生病的时候就留下遗言,告诫她的儿子一定不要陪葬珠玉这些宝贝,希望他对自己进行薄葬。那么这个背后其实是反映了,唐代当时的一种社会情况,就是说明当时,特别是唐代后期的时候,因为战乱,坟墓被盗的现象是比较突出的。

唐代不同阶层、不同信仰的女性,她们遗言薄葬处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充分显出唐代女性不愿意随波逐流的独立自主的意识。那即便这种遗言有的时候让儿子可能承受非常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她们仍然在最后关头发出了自己的声音。那多数的唐代的薄葬遗言是得到了子孙的执行的,这个说明唐代的长辈的女性她们在家庭当中的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

生同衾,死同穴”一般来讲,夫妻是要进行合葬的,但是也有一些女性遗言不与丈夫合葬。

比如说苏州吴县令朱祥的夫人蔺氏,蔺氏她是孀居多年。所以她是信仰佛教。在遗言当中她提出不与丈夫合葬,那么采取一种特殊的下葬方式,就是在长安城南的樊川凿壁进行龛葬。那么这种丧葬方式就让她的儿子产生了很大的压力,但是她的儿子,既不希望拂逆于她母亲的遗愿,他也想把这种舆论的压力尽可能缩小。最后想出了一个好的主意,也就是说以僧人之口来讲,蔺氏是不能和她丈夫合葬的。这样她的儿子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完成母亲的遗愿,而又减轻了自己的舆论压力。

不与丈夫合葬主要是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方面,主要是合葬非古、神道暇通,而且有的女性认为是没有必要跟丈夫合葬;还有的女性是希望能够归葬于本家;还有的女性是不希望和丈夫的嫡妻争宠,因为她有可能她的身份是丈夫的继室,这个丈夫的嫡氏夫人已经事先安葬。不与丈夫合葬的客观原因方面,比如说不具备合祔安葬的经济条件,希望能够改葬其它的地方,或者是丈夫去世的时候就是遗言要分葬的。太原郭氏是因为她的孀母贪财与婚,在母亲的安排之下嫁给了西南蛮质子董家之后董嘉猷,但是这一桩婚姻是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而且她们的仪则趣尚差异很大。她们婚后的生活也是不幸福的,也没有留下子女。鉴于她婚姻的不幸,所以郭氏在临终之前她指出“礼有合祔,畴职其仪”她的丈夫既然庭内既愉于他人,窀穸岂烦于同穴。也就是说她不希望和丈夫同穴安葬,原因就是她的丈夫其实是另结新欢的。

我们再来看另一例很典型的唐人墓志,就是武周宰相韦思谦的继室王婉的墓志,在墓志当中王婉提出了,她不与丈夫合葬的四种原因,“魂而有识,何往不通?”知或无知,合之何益?”“合葬非古”。第四就是,先逝的韦思谦的夫人崔氏已经单独安葬了,她也不希望和丈夫合葬。那么实际上,这个只是表面原因。那王婉这个形象,其实我觉得还是很正面的在墓志当中,她认为当时的普通妇人是罕有明识的,那她们罕有明识的表现就是非常憎恶前妻之子,所以她对她的两个儿子讲,你们应该要和兄长团结和睦,这样我才能够死后无忧。其实她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兄弟之间互相帮衬,那么她为什么会有这样子的想法呢?因为她自己的丈夫韦思谦是早于王婉七年逝世,在王婉去世的时候,韦承庆已经官至中省的重要高官凤阁舍人。而她自己的儿子韦嗣立只是洛阳来庭县的县令,另一个儿子韦淑他是左羽林卫参军,她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是需要她的继子对她进行提携照顾的。韦承庆给她的继母王婉撰写的墓志当中,体现了母慈子孝这样的态度。但是实际上,王婉在刚刚嫁入韦门的时候,对于继子韦承庆她是经常进行鞭笞、笞打的,而她自己的儿子韦嗣立每每在王婉打韦承庆的时候,他请求代他的兄长来受笞,所以这个王婉她后来其实是改变了这样的做法,就对兄弟之间就没有那么区分对待。在王婉的墓志当中没有讲到对她的继子这种鞭笞的行为,那么这种做法其实我个人认为可能是韦承庆对她的继母不与丈夫合葬的一种回报,就是两个人之间达成了一种默契。那王婉这个女性,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一个成长型的女性,就是她能够认识到自己,而且从家庭的大局出发来让自己逐渐成长。所以韦氏一门父子三相,这个中间是离不开王婉的功劳。

隋唐时期,女性遗言我们目前收集到的有200多,而男性遗言是女性遗言的好几倍。男性和女性遗言从内容来上来看还是有区别的,就是他们在临终之前所关心的内容有所差异,尽管唐代女性她是比较独立,相对来说地位比较高,但是她的地位也是远远低于男性的。所以女性在临终之前的遗言当中,她更多关注的是她的家庭、子女、亲人,更多地是受宗教思想的影响,对于男性而言,他的舞台和活动范围和女性相比是有所不同的。因此男性,他在临终之前更多地会考虑家族的长远的发展。另外,这个男性他做官,他有这样子的一个政治身份,他会关心他的工作、事业。那唐代男性和女性遗言也有共同之处,比如政治关怀,是唐代女性遗言当中比较特殊的一点,在中国古代社会当中,唐代女性的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她们的视野不仅仅限于家庭和内闱。主要是具有一定政治身份的女性,她们在临终的时候体现出来她们的政治方面的远见。那最典型的一个政治人物就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唯一的一位女皇帝,武则天。临终之前,她是做了一个决定就是把自己的江山还是交到儿子的手中,而不是交到侄子的手中。并且她是下令平反冤案。

唐太宗的长孙皇后,她是卒于贞观十年。在临终之前,她劝唐太宗善待房玄龄,并且保全长孙氏家族。那么她的保全方式,就是希望唐太宗不要重用外戚,其实她主要指的就是她的哥哥长孙无忌。唐顺宗的王皇后,她在遗言当中也是不仅仅关注于家庭,而且关注到普通百姓和太医,在遗令当中她提出来“无禁昏嫁、祠祀、饮食酒肉。”“侍医无加罪。”王皇后这个遗言,其实就表明了她的仁者之心。

遗言的执行者和逝者的关系是决定遗言执行问题的一个关键。儿子和孙子一般来讲,他们对逝者的遗言是予以执行的,尽管有的时候留下的遗言会让儿子承担较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他们也会想方设法的去予以实现。那么丈夫他的社会地位他是比女性要高的,所以丈夫对于他的妻子的遗言他会根据现实的需要与否来决定是否予以执行。最高统者一般来讲,他们对亲人遗言的执行也是具有绝对权力的。那么在材料当中我们可以看到,那皇帝作为丈夫,他对后妃的遗言基本上我们看到的是予以执行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唐太宗对于他的长孙皇后留下的遗言,比如说不要重用外戚,不要让长孙无忌掌握大权,他其实是没有进行执行的。但是唐太宗他主要考虑的是对长孙皇后所在的长孙家族的一种重视。对长孙无忌能力的一种相信。那么作为儿子,皇帝对她母亲的遗言是一般予以执行的,其实我们可以看出来,皇帝他作为亲人,对于这些女性遗言的执行,他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考虑是否予以执行。

一般来讲遗言都是非常真实的,因为它是死者在临终之前所讲的话,它是死者对自己人生的总结,对自己福禄寿命的思考。这些思考是一笔宝贵的精神和思想财富。对于生者来讲,这些可以作为她们勘破生死的一把钥匙。那么我们研究遗言,我们就可以从遗言的这个侧面来发现唐代女性她的独特的精神和思想世界,就可以弥补隋唐史研究的一个不足之处。

那从现实的层面来讲,我们虽然现在是千年以后的社会,但是实际上我们有很多的考虑的内容是相同的。那么我们通过对处于中古盛世的唐代女性她们死亡观的解读,就有助于我们现在的人去汲取盛唐思想的精华,有利于缓解我们现在的可能存在的一些浮躁的社会风气,端正我们的价值观。那么我们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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