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讲解:最新国际商会案例及法院案列解读/单据审核串讲(二)(三)/信用证转让、转开|可获得CDCS&CSDG(12积分)

文摘   2024-11-23 07:31   上海  
11月23号 9:00~12:00直播讲解最新国际商会案例及法院案解读
⏰11月24日周日下午14-17点《单据审核串讲(二):提单》
⏰12月1日周日下午14-17点《单据审核串讲(三):其他单据及杂项审核串讲》
⏰12月8日周日下午14-17点《信用证转让与信用证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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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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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课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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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际商会案例及法院案解读

11月23日周日下午9-12点
主讲人:林建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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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课纲:

第一部分:保函及其他法院案例解读:

案例1:进口押汇是物权质押担保吗?作废的提单办理押汇算什么?

——上海农资案解读及风险建议案例

案例2:履约保函下工程完工前预先出具《完工证明》,但未完工,怎么办呢?

——长沙银行案解读及风险建议案例

案例3:出口商在信用证下交单交货未获得付款,通知行和交单行有责任吗?

——湖南思瑞通案解读及风险建议

第二部分:信用证国际商会案例解读:

1286:

TA893rev:信用证要求显示dimention of bales提交的装箱单显示CBM,可以吗?TA895rev:信用证和发票显示CFR金额,而未显示FOB金额和订单金额,信用证却要求按0.5%的FOB金额或订单金额扣款后方可支付,保兑行转递的单据和面函上无任何扣款安排,那么,开证行可以以此作为不符点拒付吗?

1287:

TA898rev:信用证要求“冷冻产品”,提交的提单没有显示“冷冻产品”可以吗?提交的提单没有品名,可以吗?

TA900rev:信用证要求单据中包括一份指定银行开来给申请人的保函,结果指定银行通过开证行提前开出SWIFT MT760后,在交单中只提交了一份纸质副本,可以吗?

1288:

TA906rev:开证行是否有义务在收到司法机关对申请人在开证行处的存款冻结令,继续完成信用证付款呢?

1298:

TA935rev2:信用证要求卸货港CATLAIPORTHOCHIMINH CITY,VIETNAM,提交的提单显示卸货港胡志明市,交货地在CAT LAIPORTHOCHIMINH CITY, VIETNAM。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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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审核串讲(二):提单》

11月24日周日下午14-17点
主讲人:林建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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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课纲:


提单是什么?

点评:提单的三大功能?提单有哪些?港至港提单?
解读:何为运输?何为运输单据?运输单据有哪些?提单与运单?仓至仓?门到门?站到站?港至港?多式运输?邮寄?
品读ISBP745第E1段:
a. 信用证要求提交仅涵盖港至港运输的运输单据,即信用证没有提及收货地、接管地或最终目的地,无论其如何命名,这表示UCP600第20条应适用于该单据的审核。
b. 提单不应包含第G2段a款和b款所描述的任何租船合同事项。
解读:何为港至港提单?无论如何命名?租船提单?非租船提单?要求提交与实际提交?
品读ISBP745第E2段:
A bill of lading need not be titled “marine bill of lading”, “ocean bill of lading”, “port-to-port bill of lading” or words of similar effect even when the credit so names the required document.
提单无需表明“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海洋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港至港提单(port-to-port bill of lading)”或类似名称,即便信用证如此命名所要求的单据。
解读:默认海洋提单?默认港至港提单?
品读ISBP745第E3段:
a. 提单可以由承运人或船长以外的任何实体出具,只要其满足UCP600第20条的要求。
解读:UCP600下,提单重签署,不重出具?何为提单出具?出具人?何为提单签署?签署人?
品读ISBP745第E3段:
b. 当信用证规定“货运代理人提单可接受(Freight Forwarder’s Bill of Lading is acceptable)”,或“运输行提单可接受(House Bill of Lading is acceptable)”,或类似措辞时,提单可以由出具人签署,且不必注明其签署身份或承运人名称。
解读:何为货代提单?风险?应对?
解读:默认承运人提单?
解读:分支机构,同一法人?
解读船长是承运人的授权代理人吗?为什么船长可以不写名字?
解读:提单签署的层次性?提单签署的连续性?
案例:松本光春案第二套提单签署栏:
1、预先印就文字:
signature
Heung-A Shipping Co., Ltd. 
By(空格)
As Carrier
2、打印机打上的文字:AS THE CARRIER。
3、印戳上的文字及手签:
NIPPON EXPRESS CO., LTD. TOKUSHIMA BRANCH, AS AGENT
解读:装船日期干什么用?批注与印就?何为装船批注?
品读ISBP745第E6段:
b. Notwithstanding that a credit may require a bill of lading to evidence a port-to-port shipment:
尽管信用证可能要求提单表明港至港运输,但是: 
i.……
解读:为什么是实际港口?什么叫实际港口?港口命名规则?
解读:重名卸货港口怎么办?装货港呢?
解读:何为运输?运输路段?运输责任?
解读:没有标明正本字样,可以吗?第二联(Duplicate), 是正本吗?1/3提单的两种解读?
解读:何为收货人?何为被通知人?
解读:提单到底是开给谁的?提单抬头的三种类型?
品读ISBP745第E13段:
a. 当提单收货人做成“凭指示(to order)”或“凭托运人指示(to order of the shipper)”时,该提单应由托运人背书。该背书也可以由托运人之外的具名实体作出,只要其表明是为托运人或代表托运人行事。
b. 当信用证要求提单表明收货人为“凭(具名实体)指示【to order of (named entity)】”时,其不应显示收货人为该具名实体。
解读:指示抬头的功能?指示抬头的背书有什么奥妙?
解读:名称与地址、联络信息不一样?名称与身份不一样?
品读ISBP745第E16段:
When the address and contact details of the applicant appear as part of the consignee or notify party details, they are not to conflict with those stated in the credit. 
当申请人地址和联络细节显示为收货人或被通知人细节的一部分时,其不应与信用证规定的相关内容相矛盾。  
解读:不矛盾与规定相同?如果发票呢?如果发运后传真证实书呢?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
解读:UCP600下,提单重签署,不重出具?何为提单出具?出具人?何为提单签署?签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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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审核串讲(三):其他单据及杂项审核串讲》

12月1日周日下午14-17点
主讲人:林建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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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何为缩略语?
 品读ISBP745第A1段:
普遍接受的缩略语可以在单据上替代其全称,诸如但不限于,使用“Int’l”代替“International(国际)”,“Co.”代替“Company(公司)”,“kgs”或“kos.”代替“kilograms(千克)”或“kilos(千克)”,“Ind”代替“Industry(工业)”,“Ltd.”代替“Limited(有限)”,“mfr”代替“manufacturer(制造商)”,“mt”代替“metric tons(公吨)”,反之亦然。当信用证文本中含有缩略语时,即允许单据上显示同样的缩略语或具有相同含义的其他缩略语,或显示其全称,反之亦然。
解读:普遍接受?斜杠?逗号?
TA867 对单据签署要求“and/or”的理解
受益人交单:

TA867:点评—断章取义?真实含义?
问题何为证明?何为证明书?何为申明?何为申明书?何为声明?何为声明书?
解读:受益人出具为何?何为签署?何为小签?受益人证明呢?经签署的发票呢?
品读ISBP745第A4段:
证明书(certificate)、证明(certification)、申明(declaration)或声明(statement)是否需要注明日期,取决于所要求的证明书(certificate)、证明(certification)、申明(declaration)或声明(statement)的类型、其所要求的措辞和单据上所显示的措辞。
解读:信用证要求一份已寄送证明?
问题:何为更正?何为证实?
解读:机打与手写?不算更正算什么?
解读:受益人出具为何?何为签署?何为小签?受益人证明呢?经签署的发票呢?
TA842rev 副本单据需要签字吗?

一份保兑信用证46A(所需单据)规定:

+ MANUALLY SIGNED AND DULY DATED BENEFICIARY‟S COMMERCIAL INVOICE ADDRESSED TO APPLICANT, MARKED L/C NUMBER, EVIDENCING DELIVERY AND PAYMENT TERMS – IN 1 ORIGINAL AND 1 COPY

在47A(附加条件)中还进一步规定:

+ ALL DOCUMENTS TO BE MANUALLY SIGNED

保兑行承付单据后并寄单给开证行。开证行拒付,提出的不符点为:

"Commercial invoice presented copy is not manually signed as per L/C terms and conditions field 46A and 47A"

TA842rev 2:
保兑行强调由于副本单据没有法律效力,并不能视作为一份“单据”;而且无论如何,正本发票已被正当签署。
争议:ISBP Para A31: 
b. Copies of documents need not be signed nor dated.单据副本无需签署,也无需注明日期。
国际商会:
分析: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已经牢固地确立了副本单据无需签署的观念。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如果欲要求手签副本发票,信用证就应明确规定:全部单据,包括副本,均应手签。
结论:不符点不成立。
问题:何为运输单据?何为装运单据?
TA853rev “ALL DOCUMENTS”包含汇票吗?
一份信用证包含如下要求:
Field 42: Draft at sight drawn on the issuing bank. 
Field 46A (amongst other documents):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certifying that copy documents sent to applicant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courier receipt. Field 47A: All documents to show contract number and date. 
不符点:受益人交单后,指定银行提出下列不符点:
1.Draft does not show contract number and date. 
2. Courier receipt does not show contract number and date. 
争议:汇票和快递收据没有注明合同号码及日期,但受益人证明及其他单据均显示了合同号码及日期。
受益人认为汇票和快递收据(ISBP745第A19a段)均不属于单据,不符点不成立。
指定银行认为汇票也属于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之一;信用证47A规定的是全部单据,而ISBP745第A19a段指的是装运单据(shipping documents)。
问题:

1.“all documents”与“shipping documents”有区别吗?

2.ISBP745第A19a段中针对“shipping documents”的例外是否也适用于其他场合,比如“all documents”?

3.除ISBP745第B2-B17段外,信用证要求全部单据必须注明某些内容,而汇票没有注明,是否构成不符?

分析......
结论:

1.“all documents”不包括汇票。汇票是一种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命令,并非一种单据。

2.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均应遵循所适用的条款和条件。

3.如果要求汇票显示某些信息,信用证就应如此明确规定。

解读:汇票是单据吗?汇票进入单证相符的审核范围?
问题:何为交单期?何为过期单据可接受?
解读:单据不得在装运日后5日内提交?
问题:何为受益人出具的单据?何为第三方单据?何为第三方单据可接受?何为第三方单据不可接受?
解读:要关联吗?受益人证明要关联吗?其他单据要关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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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转让与信用证转开》

12月8日周日下午14-17点
主讲人:林建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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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课纲:

品读UCP600:最复杂的条款是什么?最综合的条款是什么?
问题:信用证转让到底是什么?信用证转开到底是什么?信用证转开与转让的不同有哪些?
问题:信用证转开的风险点有哪些?信用证转开的操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问题:信用证转通知?为什么产生?信用证代开?为什么产生?
品读UCP600第38条:可转让信用证
a. A bank is under no obligation to transfer a credit except to the extent and in the manner expressly consented to by that bank.
a. 银行无办理信用证转让的义务,除非其明确同意。
解读:可转让是授权?
解读:转让的本质是什么?转让的基本事项是什么?
品读UCP600第38条:转让行系指办理信用证转让的指定银行,或当信用证规定可在任一银行兑用时,指开证行特别如此授权并实际办理转让的银行。开证行也可担任转让行。
解读:转让行?可转让行?
解读:可转让证?已转让行?原证?新证?母证?子证?
解读:指示方与被指示方?
解读:水平转让?
解读:垂直转让?
品读UCP600第38条:
e. Any request for transfer must indicate if and under what conditions amendments may be advised to the second beneficiary. The transferred credit must clearly indicate those conditions.
e. 任何转让要求须说明是否允许及在何条件下允许将修改通知第二受益人。已转让信用证须明确说明该项条件。
解读:转让与修改通知?
品读UCP600第38条:
f. 如果信用证被转让给数名第二受益人,其中一名或多名第二受益人对信用证修改的拒绝并不影响其他第二受益人接受修改。对于接受者而言该已转让信用证即被相应修改;而对于拒绝接受修改的第二受益人而言,该信用证未被修改。
解读:转让与修改?
品读UCP600第38条:
g. 已转让信用证须准确转载原证条款,包括保兑(如有),但下列项目除外:信用证金额,规定的任何单价,截止日,交单期限,或最迟发运日或发运期间。以上任何一项或全部均可减少或缩短。
解读:转让与条款变更?不得变更?1,2,3,4,5?为什么?
解读:转让与支取差价、替换单据为什么?
品读UCP600第38条:
i. 如果第一受益人应提交其自己的发票和汇票(如有),但未能在收到第一次要求时照办;或第一受益人提交的发票导致了第二受益人的交单中本不存在的不符点,而其未能在收到第一次要求时予以修正,转让行有权将其从第二受益人处收到的单据照交开证行,并不再对第一受益人承担责任。
解读:未替换单据,替换后有不符点,未更正或换单?为什么?
品读UCP600第38条:
j.在要求转让时,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在信用证转让后的兑用地点,在原信用证的截止日之前(包括截止日),对第二受益人承付或议付。本规定并不损害第一受益人在第三十八条(h)款下的权利。
解读:有效可以改吗?
问题:第二受益人相符交单,收款有保障吗?开证行按原证审单,还是按新证审单?有没有第9个可以变更的条款?第10个呢?
......



三、主讲人:

林建煌,三十多年贸金业务经验,通九湾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ⅠCC DOCDEX-国际商会原国际结算裁决专家、ICC CHINA-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原聘任信用证专家,中国企业报集团旗下中企产业研究院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1995年大学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曾先后供职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总行。2014年创立天九湾贸易金融品牌。擅长银行贸易金融战略咨询、城投供应链战略咨询和架构搭建、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宏观趋势与产品实务、单证保函咨询与培训等。
【主要研究研发成果】
 1、2023年,乘大变局大洗牌之东风,看好俄罗斯机遇,研发卢布通产品,通汇全俄。
2、2020年,率先倡议并落地中国自主研发的第一张贸易金融领域国际化证书——天九湾《国际新贸易金融专家证书》(Certificate In International New Trade and Finance Expert,缩写:CIITF),单证专家班正在常年滚动开班;
3、2019年,首先提出“供应链即金融”观点并加以实践;
4、2018年,优化并研发推广央国企“双核心”供应链模式;
5、2017年,主持义乌丝路金融小镇战略规划;
6、2017年,主持华北某银行三年战略规划;
7、2016~2017年,设计并研发新一代国内证系统——创新并落地“六合一”模式,搭建福费廷交易平台;
8、2013年,系统梳理信用证审单体系,出版专著《品读ISBP745——跟单信用证审单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9、2011年,系统搭建贸易融资理论体系,出版专著《品读信用证融资原理》;
10、2008年,系统搭建信用证理论体系,出版专著《品读UCP600——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
11、2005年,策划设计并率先研发兴业银行网上国际结算系统——“单证通”系统;
12、2003年,提出“人力资本产权边界”理念,来观察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并预判前景。 
【研究情况】
出版著作共6部:《品读UCP600》(2008年)、《品读信用证融资》(2011年)、《品读ISBP745》(2013年)、《天九湾单证案例2014年度汇编》(合著,2015年)、《天九湾政策及汇市问答2014年度汇编》(合著,2015年),译有《ISBP745中文本》(合译,2013年)。
 在《中国外汇》和《天九湾贸易金融》公号上发表文章超过200篇。《跨境融资组合日评》55篇(2011年)、《莱芜国内证不符点案点评》(2011年)、《浙江华茂国内证欺诈案点评》(2011年)、《国内信用证融资周评》12篇(2011-2012年)、《为什么看好贸易融资?》(2012年)、《中国新时代案点评》(2012年)、《青岛凯扬审单义务案点评》(2012年)、《转口贸易融资热点如何形成?》(2013年)、《贸易融资2012-2013年度回顾与展望》(2013年)、《贸易融资的未来——2013-2014年度展望》(2014年)、《再评青岛凯扬审单义务案》(2014年)、《九评青岛港事件》9篇(2014年)、《贸易融资新常态——2014-2015年度展望》、《论811汇改》4篇(2015年)、《贸易融资2015-2016年度展望》(2016年)、《贸易融资2016-2017年度展望:贸易金融发展的双重逻辑:找资产,还是找资金?》(2017年)、《贸易融资2017-2018年度展望:跳出贸易金融,做贸易金融》(2018年)、《贸易融资2018-2019年度展望:存量博弈,平台为王,规则为王》(2019年)、《供应链金融的机遇与挑战》(2019年)、《天九湾的贸易金融梦想》(2020年)、《新疫情,信用证与不可抗力》(2020年)、《贸易融资2018-2019年度展望:大转折,交易银行怎么做?》(2021年)、《再谈供应链金融的机遇与挑战》(2021年)。  出具专家意见书共11个。代表作包括《关于松本光春-交行信用证不符点纠纷案的专家意见》(2009年)、《关于记名提单用于转口贸易的合规合法性的专家意见书》(2019年)、《关于备用信用证用于内保外贷的专家意见书》(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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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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