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李改
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
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进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已成为人们的常识,但明明有爷爷奶奶的公证遗嘱,为什么孙子不能继承房产呢?
大树和小草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儿子大海意外去世后,对孙子小海格外疼爱。2016年二人去公证处立下了公证遗嘱,将二人的房屋留给小海继承,该遗嘱交由小海保管。
2019年大树与小草先后过世,2020年小海要求继承房产时,姑姑小花不认可遗嘱的效力,小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爷爷奶奶的房屋。
法院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小海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爷爷奶奶立下的公证遗嘱,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须在知道受遗赠后的60日内作出意思表示接受遗赠,否则被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小海接受遗赠的时间已超过60天,其间因他未作出接受的表示,因此被视为自动放弃,判决驳回了小海的诉讼请求。
一、遗嘱与遗赠有何区别?
遗赠与遗嘱虽然仅有一字之差,但二者差别很大。
(一)受让主体不同。遗嘱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遗赠的受让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也可是国家或其他社会组织。
(二)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权利行使方式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接受遗赠应当向谁做出?
法律规定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60日为除斥期间,目的是督促受遗赠人及时行使受遗赠的权利,以尽早明确继承关系和遗产分配秩序,所以,应当向有利益冲突的法定继承人做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才能起到明确继承关系和遗产分配秩序的作用。
三、接受遗赠应该以何种方式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对意思表示的形式进行要求,口头或者书面等方式来表示均可,具体的形式可以有这么几种:1、向部分继承人作出接受遗赠的口头表示;2、出示接受遗赠确认书等书面文件;3、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4、实际占有房屋即可视为接受遗赠;5、向法院提起诉讼。
供稿: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