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多論》云:受八戒人,在七眾中,何眾所攝?雖無終身戒,而有日夜戒,應名優婆塞。若得名者,又無終身戒;若言非者,又有日夜戒。止得爲中間人也。即七眾之外,更有木叉八戒是也。以義推之,位五戒上。
《多論》:若欲受者,先自恣色聲,或貪噉飲食,種種戲笑,如是放逸,然後受者,不問中之前後,皆不成齋。若無心自放逸,已遇善友,受者亦成。若將欲受,難事不得,待難解已,受者亦成。
《善生》云:若諸貴人常勅作惡,若欲受齋,先遮斷已,後方成就。若不遮者,則不成也。《成實》云:有人依官舊法,或爲強力,令害眾生,謂無罪者,亦得殺罪,以緣具故。準《善生經》:受善戒者,必斷惡戒。由受猪、羊、雞、狗、貓、貍等事,並惡律儀,能失善戒故。
大意:
受了八戒的居士,在七众中属于哪一位次?依成实宗,属于优婆塞(优婆夷)位次。并且八戒断正婬,且从相上讲,要多三条,以义推之,故八戒高于五戒。将要受八戒之前,需要防止一些非法的行为,且对不同的情形要加以甄别。《多论》列出三种情形。第一种:临受八戒前,还赶紧去放纵,比如贪吃美味、纵情恣欲,等放逸完了再去受八关斋戒,那么不管中午以前或中午以后去受戒都不成就。第二种:假若先前没有发心受八戒,与平常一样做了些恣意色身的事,后遇善友劝化去受八戒,这种受戒是成就的。第三种:如果先有发心,想受八关斋戒。将要受戒时,突遇急事或难缘,进而去解决急事或躲避难缘,所以受戒就被耽搁了,待事毕后再受戒也成就。另外受戒前先要断恶,《善生》云:若有权贵的人常教唆人行杀戮、鞭挞之事,此人想受八戒了,必须遮止做恶,不得继续教唆人行恶,这样才能受八戒,否则受戒不成就。依据《善生》中讲,善戒与恶戒,两者是相违的,由于经常受猪、羊、鸡等恶戒,常行杀戮,恶习深重,因此受善戒之前,必须要先断恶戒,否则受戒就不成就。《成实论》讲到,即使有人依据国王的刑法惩戒他人或因被威胁去杀人而自认为无罪,实际上已违反杀戒,因为满足了犯杀戒的条件。这些行为都属于恶律仪,相同于上面《善生》受恶戒的情形,都应禁断。 《多论》:“若受八戒人,于七众中为在何众?……若受八戒,不在七众也”。引自《萨婆多毘尼毘婆沙》,见《大正藏》,T23.1440j1.508c27-509a4。 《多论》:“ 若人欲受八斋,先恣情女色、或作音乐、或贪饮啖、种种戏笑,如是等放逸事尽心作已而后受斋,不问中前中后,尽不得斋。若本无心受斋,而作种种放逸事,后遇善知识即受斋者,不问中前中后,一切得斋。若欲受斋,而以事难自碍、不得自在,事难解已而受斋者,不问中前中后,一切得斋”。引自《萨婆多毘尼毘婆沙》,见《大正藏》,T23.1440j1.509a20-27。 《善生》云:“若诸贵人,常敕作恶,若欲受斋,先当敕语,遮先诸恶乃得成就;若先不遮,辄便受斋者,不名得斋”。引自《优婆塞戒经》,见《大正藏》,T24.1488j5.1063b10-12。 《成实》云:“有人依官旧法杀害众生,或为强力所逼强杀众生,自谓无罪。是事云何?…是人备此四因,云何无罪”。引自《成实论》,见《大正藏》,T32.1646j8.304c4-8。 《善生经》:“若复有人,因于善业思惟力故,不造诸恶,名如法戒…如是之人皆无戒也”。引自《优婆塞戒经》,见《大正藏》,T24.1488j7.p1069c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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