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五戒前,戒师应该先作开示(五戒篇•四) | 南山嘉言录

旅行   2024-05-11 17:11   福建  

 爾時智者應隨語為受,應如是授言:“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一日一夜/盡形壽)為(一戒一分/五戒滿分)優婆塞。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授已)  告云:向授三歸,正是戒體。今又三結,示戒所歸。“我某甲,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一日一夜、盡形壽)為(一戒一分、五戒滿分)優婆塞。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結已)

 初三歸誓,發戒之緣;後三歸結,是囑非體。

 將欲受戒,初須說緣境寬狹,令受者志遠,見相明白,如具法中說。 “我某甲”者,陳名自謂也。“歸依佛”下,明迴向境界。 舉日夜者,顯期時節也。

 一戒、五戒者,明隨力所持少、滿等戒。此正是本誓立意防割之願也。優婆塞者,此方傳於西梵音耳,諸經不同,取聲偽僻;正從本音,云鄔波塞迦,唐翻善宿也。故《成論》云:此人善能離破戒宿。古錄以爲清信士者,清是離過之名,信爲入道之本,士即男子通稱。取意得矣,在言少異。

如來下,略舉三號,結歸正本也。

問:前歸三寶,後更舉者?答:以三寶名通九十六道,後須顯正,非同前濫,故重別列。

言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佛也。至真者,體悟無邪也。等正覺者,道同三世也。此實我歸,餘非敬也。

言三授者,前受既輕,三加誓願。不同《律》文,一說便獲。並由機有利鈍,故使受緣多少。可以知矣。



大意:

授五戒前,戒师应该给受戒者讲清楚受戒所缘境中“境”和“缘”的宽狭,让他们知道在受戒时如何发心。引导他们“于一切境上都要发慈悲心”,对一切众生(有情境),不去做杀盗淫妄的事;于一切酒类(无情境)不要去饮用,立志尽形寿不去做,使受戒者发起广大、殊胜的清净心,让最初意乐受戒、持戒的猛力心生起来,才能够让戒体更增上、更殊胜。

第一段是引的羯磨文,羯磨疏对于其中文句进行了解释。

前三句“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是发生戒体的正缘,通过身口意的造作,才会引发我们的戒体;后三句“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是叮嘱,让我们在谨慎地随行当中,要收摄自己的心志,坚持守护戒法,随顺皈向于三宝。

   “我某甲”者,即是称呼自己的法名。“皈依佛”下,指皈投,回转的对象。“举日夜”者,指受戒期限,“一日一夜”或“尽形寿”,约定受戒者受多长时间。依据《成论》,自己能持守几条,就受几条。另外“优婆塞”的翻译名,诸经有不同的称谓。“如来下”阐明佛有十号,此处略举三号。其内含是“正觉、等觉、无上觉”,区别于外道的称谓。

      问:前面皈依时,已称“皈依佛”了,为什么后面还提到“如来、至真、等正觉”呢,这些名号都是指的佛陀,不就重复了吗。

      答:由于外道九十六师也有称自己“三宝”,也有僧团,也说自己是大士,但终究是邪觉并不圆满。为了区别于外道,所以我们皈依佛陀是“如来、至真、等正觉”,即真正地证到如实之道、诸法实相,具足无漏无分别智,这才是我们皈依的最终目标。

     说羯磨文的时候,为什么要重复三遍呢?这是因为无始以来,我们都是背离三宝,造作了种种非法、犯戒的行为,因此对于三宝的信心很轻浮,所以重复的说三遍,可以增强我们的善心。在不同的律文中,受五戒时,有人只说一遍羯磨文,也有说三遍的。这是因为根基利钝不同,钝根人心性比较浮薄,于三宝的信心、恭敬心不够殷重,说一次并不能促进他善心的生起,必须要重复做才能激发;利根人善根成熟,一遍就能生起信心,即能感得清净的戒体,就不必说三遍了。


    〖注〗 

     首段文:"尔时智者应随语为受,应如是授言…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引自宣祖《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上。

    缘境宽狭:“凡受戒法,先与说法引导开解,令于一切众生上起慈悯心。既得增上心,便得增戒。”引自《萨婆多毘尼毘婆沙》,见《大正藏》,T23.1440j1.507a11-13。

    《多论》:“夫受斋法必从他受。于何人边受?五众边。”引自《萨婆多毘尼毘婆沙》,见《大正藏》,T23.1440j1.509a8。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卷十

 唐终南太一山沙门释道宣述(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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