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於受戒前具問遮難。故善生經云:汝不盜現前僧物不?於六親所、比丘比丘尼所,行不凈行不?父母師長有病棄去不?殺發菩提心眾生不?如是等具問已,若無者,應語言:此戒甚難,能為聲聞菩薩戒而作根本。善男子,戒有五種,始從不殺,乃至不飲酒。若受一戒,是名一分優婆塞。具持五戒,名為滿分優婆塞。汝今欲受何分之戒,當隨意受。阿含等經云,於受前懺罪已,然後受法。
《善生》簡人中,還約性重者爲問也。故彼經中問戒相者:以法行務,意存始終,不取受具,致有隨缺;觀其志力,察其智愚,量功進法,不徒虗受。故文云:雖隨言能,當須久處六月,供養出家智者,審知可教,待限滿已,和僧爲受。由能所知量,願行齊具,依法而受,不負眾生。目驗不堪,強令受戒,致使毀汚,二俱沈溺。可謂虛妄善惡,其蹤叵追。誡之哉!
如《成論》中:五逆罪者、賊住、汚尼,毗尼不許者,是人爲惡所汚,能障聖道,故不許出家;若爲白衣,得善律儀,不遮修行施、慈等善,有世間戒。準此有過,如文不合;必懺蕩己,二教無違。但業重障深,不發具戒也。
但無始無明,是生死本,若理若事,順違俱罪。故須前懺,使心清淨,方堪聖法。
問:前翻邪三歸,直爾即授;此五戒歸,如何簡略者?答:翻邪背邪,初心難拔,欻然迴向,宜即引歸。若更覆疎,容還舊跡。五戒不爾,先以歸正,心性調柔,堪思我倒,故須簡略,方入道門。以五體有虧,三乘無託。仍隨分受,皆是任時能,接機布教,可準知也。故《智論》、《涅槃》皆明懺法,從死生際,至涅槃際,隨時爲述。
大意:
上一篇讲到五戒的殊胜功德,这一篇是简别能受五戒的人。首先问遮难,简别受戒的人对于四种性罪违犯没有;其次问戒相,五条戒是全受还是分受,能不能一直持守。观察受戒者的志性优劣、根性高低,来给与授戒的条数。这样才不会白白地去虚受。即使自己认为可以持守,也要在大众中侍奉劳役六个月来给予考察(有出家意向者才考察,居士不要求),期限到了才可以受五戒。假若强令受戒产生毁犯(受和随行),那么师和弟子都有过失,苦果难免,为此这样的造作是虚妄的善恶,应该加以谨慎对待。
《成论》中讲到十三难(含五逆、贼住、污尼,共七难)是不允许出家的,因为业障太重、障碍极深,会阻碍圣道的修行。但七难不障碍俗戒,可以受五戒、八戒,修行布施、慈悲等善法,但是要忏悔清净才可以受五戒。为何还要忏悔清净?因为无始地生死轮转,我们积累了太多的恶业和烦恼,无论是理或事,顺或违都有罪,所以受戒前都要忏悔,身心清净了才能纳受清净的戒体。
问:受三皈不问遮难,也不考察,只要有皈依的意愿,就能直接受。那么受五戒怎么还要简择,问遮难呢?答:翻邪三皈的意义是把背离三宝的心回转过来,由于皈投三宝的最初发心很稀有,又难于保持,必须要方便地给予接引,倘若还要仔细考察鉴别,就会导致错失良机,重蹈旧业、走入邪道。而五戒不同,不但是接俗之教,也是后面一切戒的根本。由于先前已受翻邪三皈,经三宝调伏,身心得到了锤炼,已经能够思维与烦恼相关的问题,如果不简择根器给与受戒,倘若违犯了性罪,就会障碍未来继续修学三乘道。因此受戒前,根据他的承受力加以拣择,师和弟子相互择取受或不受,满受或少受,其目的还是为了接引而施设相应的教法。另外《智论》、《涅槃》都有讲述忏悔的方法,从生死际到涅槃际中间所做的一切罪业都要忏悔,无有始终地忏悔干净,这样才能纳受清净的戒法。
〖注〗
首段文:"当于受戒前具问遮难···于受前忏罪已,然后受法"引自宣祖《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上。
《阿含》:“时,彼阿育王于佛所极生敬信,合掌向比丘作礼:我得大罪,今向比丘忏悔,我之所作甚为不可,愿为佛子,受我忏悔。舍心勿复责,我愚人今复归命。”引自《杂阿含经》,见《大正藏》,T2.0099j23.164c27。
《善生》:“复应问言:汝将不作五逆罪耶?”引自《优婆塞戒经》,见《大正藏》,T24.1488j3.1047c9-26。
文云:"若言能者,应令是人满六月日,亲近承事出家智者,智者复应至心观其身四威仪。"引自《优婆塞戒经》,见《大正藏》,T24.1488j3.1049a2-5。
《智论》:“复次,菩萨法,昼三时、夜三时常行三事:一者、清旦偏袒右肩,合掌礼十方佛,言:「我某甲若今世、若过世无量劫,身口意恶业罪,于十方现在佛前忏悔,愿令灭除,不复更作。」中、暮、夜三亦如是。”引自《大智度论》,见《大正藏》,T25.1509j7.110a2。
《涅槃》:“ 佛言:善男子!见所作者,发露诸恶,从生死际所作诸恶悉皆发露,至无至处,以是义故,是处无畏。”引自《大般涅槃经》,见《大正藏》,T12.0374j9.418c12-14。
十三难:(一)边罪难,先受具足戒,后犯四重禁戒而舍戒,其后再来受者。(二)犯比丘尼,于白衣时犯净戒之比丘尼者。(三)贼心入道,为利养活命,或为盗法而出家。(四)破内外道,原为外道,来投佛法,受具竟,还复外道,再舍外道欲入内道者。(五)黄门,五种之不男。(六)杀父。(七)杀母。(八)杀阿罗汉。(九)破僧,破法轮身。然若为破羯磨僧,则非难。(十)出佛身血。以上五种(由(六)至(十))为五逆罪人。(十一)非人难,八部之鬼神变化人形者。(十二)畜牲难,畜牲变为人者。(十三)二形难,兼具男女二根者。见《佛光大辞典》。
唐终南太一山沙门释道宣述(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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