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中央花城地下仓库管理规定[2024]18

楼市   2024-06-20 18:00   浙江  

瑞立中央花城地下仓库管理规定


为规范管理瑞立中央花城地下室仓库,维护业主权益,根据近年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仓库管理工作

根据已通过的业主大会授权,小区委托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对地下室仓库进行管理,及时更新仓库使用情况,每季度汇报至业委会。

业委会每年根据服务中心管理情况对仓库物管费进行考核发放,物管费和租赁收益每半年一次通过财务报表在小区内公示。

二、卫生管理(保洁部主管常建中负责,客服部主管吕梦雪监督)

  1、对已出租仓库的各个区域,包括门窗、墙壁、走廊、地面等,定期清洁,确保无死角、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2、每季度对空置且具备出租条件的仓库进行打扫一次。
  3、定期清理空置仓库,去除不必要的物品和垃圾,确保仓库的整洁和有序。
三、安全管理(工程部主管张谷辉,保安部主管李冬负责)

  1、禁止在仓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如发现有违规存放第一时间要求搬离,如有不配合将采取强制措施。

  2、严禁在仓库内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发现立即拆除。
  3、严禁在仓库内住人,如发现有违规存放第一时间要求搬离,如有不配合将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回仓库使用权。
  4、严禁在仓库内动火抽烟。
  5、每季度对已出租仓库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6、每季度对空置且具备出租条件的仓库进行一次电路检查。
  7、确保空置仓库的安全,包括防火、防盗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8、在空置期间,合理控制仓库的能源消耗,关闭不必要的照明和电器。
四、出租管理(保安部主管李冬负责)
  1、建立仓库状态记录表,每月30号记录每个仓库的使用情况,包括是否闲置、何时闲置等信息。记录仓库状态:详细记录仓库的当前状态,包括设施状况、维护记录等。
  2、管理租户信息:记录租客的信息以及租赁期间的维护情况。对即将到期的仓库提前一个月与租客确认是否续租,与租户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仓库的稳定运营。
  3、与仓库租赁业主签订详细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包含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维修责任等条款,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4、仓库内有大功率电器在使用的,电费需按月收取,若因未及时缴纳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负。
  5、对未按时缴纳租金的物业服务中心先向业主进行电话或短信催缴,两次催缴未果服务中心将联名业委会对租金欠缴业主出具书面催缴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未在限期内缴纳租金视同毁约,物业服务中心和业委会将采取不限于更换门锁并清空仓库等方式收回仓库使用权。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杭州市滨江区瑞立中央花城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浙江杭州瑞立中央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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