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关于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的公示”【2022】19

楼市   2022-06-28 09:38  



关于瑞立中央花城退还物业保修金的协议书

 

甲方:杭州市滨江区瑞立中央花城业主委员会

乙方:杭州瑞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杭政储出【2003】21号地块瑞立·中央花城项目位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温馨社区,由杭州瑞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于2008年交付使用,目前已申请开发主体变更为杭州瑞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等有关规定,乙方在交付满八年维保期内已基本履行完成了维保责任,已满足申请物业保修金退还的条件。

    一、为了瑞立中央花城小区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的维保善后,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将托管在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物业保修金及历年利息总金额,按如下分配方式退回:

甲方分配所得为总金额的30%;乙方分配所得为总金额的70%,另乙方再一次性赞助甲方10万元人民币。

甲方名称:杭州市滨江区瑞立中央花城业主委员会

甲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   

甲方账号:1202023109900050721

乙方名称:杭州瑞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彩虹城支行

乙方账号:33001618182052502352

    二、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有关小区后续维保事宜全部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

    三、本协议递交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甲方协助乙方发起物业保修金退回流程,按管理机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完成后续流程。

四、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瑞立中央花城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至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市滨江区瑞立中央花城业主委员会

盖章:

联系电话:13819181531  


乙方:杭州瑞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电话:87902355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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