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阳光”的烦恼,这“心疙瘩”如何解?

时事   2025-01-02 21:21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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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远亲不如近邻

可最近就发生了件“有意思”的事

蓟州区有两家邻居

因安装光伏发电板导致采光问题

闹得很不愉快

……

最终

当地司法所和相关部门

在调解居民邻里纠纷时

巧用“访调对接”

解开了他们的“心疙瘩”







“我家的阳光

怎么就被挡住了呢”

不久前

蓟州区洇溜镇某村村民孙伟(化名)

带着一丝无奈与焦急

通过12345民生热线及信访渠道

向政府发出了求助信号


原来

前院邻居李旦(化名)安装的光伏板

如同一道屏障

将孙伟院内的阳光几乎全部遮挡

两家因此从往日的和睦相处

陷入了争执的漩涡

接到这一民生诉求

蓟州区司法局洇溜司法所迅速响应

联合镇派出所、公共安全办及村委会

深入现场,细致分析

发现问题的核心在于

——如何平衡绿色发展与邻里和谐

让“一米阳光”成为连接而非隔阂的桥梁


“老孙啊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邻里间应秉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的原则……”

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释法

既讲法律条文

又谈邻里之情

试图打开孙伟的心结

“小李,你的光伏板虽好

但也不能忽略了《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

不能妨碍了邻居的采光权啊”

一番话

既是对法律的尊重

也是对邻里和谐的呼唤


与此同时

村干部从情感的角度出发

用朴素而真挚的语言

诉说邻里间那份难得“情谊”


“小李、老孙

你们都是多年的老街坊了

为了这点小事伤了和气

值得吗

多一份理解

多一份谦让

咱们的日子才能过得更舒心”


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

调解小组通过“背靠背”的方式

分别倾听了双方的诉求与委屈

逐步引导双方回归理性

寻找共识

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

李旦最终同意

将“挡光”的那一块光伏板拆除

“一米阳光”中的误会与隔阂

在理解与包容中烟消云散






   
洇溜司法所此次成功调解,不仅是对“访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次有力诠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记者 高锴

通讯员 华勇

编辑 朱燕

审核 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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