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
做好每一件“小事”
以无数汗水与心血
轻叩群众“心门”
守护正义,点亮希望,温暖人心
这个冬日
他们用“绕指柔”解万家愁
一起看看
那些充满感动与温暖的故事吧
……
冬日的蓟州区寒风凛冽,但是依然挡不住蓟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司法为民的工作热情。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化解纠纷,法官们一次次前往现场,专业细致的司法工作成为这个寒冷的冬日照亮当事人生活的暖阳……
母子“冰释前嫌”
赡养纠纷,这一看似寻常的家庭矛盾,实则却往往夹杂着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障碍和利益冲突,如何融情于理,化情于法解决矛盾,让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解决,让纠纷实质化解,一直是家事审判不断追求的目标。
日前,蓟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张奶奶(化名)已年近七旬,育有一女一子,生活不能自理,儿女忙于工作无法照料,女儿将其送至养老院。但其儿子从未看望张奶奶,且不同意承担赡养费,张奶奶无奈将其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不方便出庭。承办法官多次到养老院看望老人并与双方沟通。
“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与情理上的问题,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
“子女不但应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还应当在精神上慰藉关心老人,至于生活中可能会出现种种矛盾,应该多和母亲交流和沟通,不要因为一点小事伤了亲情造成遗憾……”听了承办法官耐心的劝导,老人儿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基于对法官的信赖,老人也主动提出撤诉。事后,承办法官再次来到养老院回访,得知老人与儿子已“冰释前嫌”,该案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邻居”当场撤诉
赵星(化名)和李刚(化名)是邻村村民,两家承包地相邻。赵星在本村种植蔬菜大棚已20余年,其大棚南侧就是李刚的承包地,李刚种植了杨树及白蜡树。但是随着树木的不断生长,逐渐影响了赵星大棚的光照。
入冬后,赵星在大棚内栽种了西红柿秧苗,眼见秧苗生长缓慢,其焦急万分,几次与李刚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将李刚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对于相邻关系、排除妨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类型的纠纷案件,上仓人民法庭一直坚持“必须到现场去看一看”的理念,这个案子也不例外。
接到案件后,法官立即联系两个村的村干部,一起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其间,办案人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后,李刚同意将树木砍伐。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和村干部趁热打铁,立即让双方联系伐树人员修剪树木。经过近一小时的修剪与土地整理,双方握手言和,赵星当场撤诉。
法官上场“填土”
吴天(化名)与郑浩(化名)系同村村民,两家东西相邻,吴天居东,郑浩居西,吴天院内建有两间平房,郑浩曾在距离对方院墙不足一米处挖污水池,由于距离较近,导致吴天室内地面潮湿,对方要求郑浩将污水池填埋。
随后,郑浩将污水池封堵并另选址重建,但吴天室内地面依旧潮湿,其要求郑浩重新挖开污水池验证是否填埋完毕,但其坚称已填埋且不再使用,双方互不信任,僵持不下。
案件成讼后,蓟州区人民法院邦均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多次进行调解,双方最终同意重新填埋污水池,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吴天承担。为彻底消除双方的隔阂,承办法官按照约定时间来到村里,现场见证污水池填埋过程,并亲自推车填土参与填埋。
矛盾化解后,吴天夫妇送来锦旗,表达了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记者 高锴
通讯员 卢薛杰 刘会平 秦少春 王欣欣
编辑 朱燕
审核 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