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宣传
在我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休学期间的学生不在范围之内。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监测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市总工会认定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等,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贫困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生每学期4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生活补助费:小学生每生每学期312.5元。
提出申请,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予以资助。
1.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学生或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学校认定。学校对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依据本校制定的困难认定实施细则进行认定。3.上报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予以资助。
洛阳市安徽路小学
2024年10月23日
后附涧西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内容(可电话咨询)
编辑 | 学生成长中心
初审 | 韩怀珍
复审 | 安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