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源
明洪武四年(1371年),因天下平定,没有建立庞大军备之必要,便把开国立过战功的军队,分别安置到农村屯田,安家落户,军籍可以世袭,屯种的粮食分别作为官俸和兵粮,这样既能对全国各地进行军事驻守,也能让军队自给自足,同时还能充实国库。朱元璋曾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①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当时的大、小二榄叫做大榄都,还是地广人稀的边陲地带,东、西两海淤积的沙坦逐年增加,大片新沙田亟待开发。因此朝廷先后派出了广州后卫、广海卫、新宁卫三个卫辖下共十八个百户所来大榄都戍守屯耕,实行七分屯田,三分驻守。
什么是“卫”和“所”呢?这是明代军队的编制。明朝卫所制度从上到下的层级划分分别是:中央的五军都督府—— 各省的都指挥使司(正二品)——下辖若干个卫,每个卫5600人(卫指挥使是正三品)——卫下辖若干千户所,每个千户所1120人(正千户是正五品)——千户所下辖若干百户所,每个百户所112人(百户是正六品)—— 百户所设总旗2个、小旗10 个,每个总旗辖50 人,每个小旗辖10 人。
每一个“所”,以该所率领人的姓名为号,如王成昌和陈宪荣,他们掌管的所就叫做“王成所”和“陈宪所”。他们各统领下属一批人,连同家属老幼,来小榄落户,但各所人数不相等,因其中有些军人不愿随队下乡屯田,于是事先办好手续,转为民户。
①参见《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三》。
明代小榄卫所的土地神位。
落 户
政府除了把近海冲积而成的沙田拨给他们垦殖外,还在乡内划定各所人丁的居住地区,并在该区内,各建关帝庙一间,作为联系该所成员的公馆。统辖“三卫十八所”的总机关关帝庙设在莲塘街,称为“卫所”。到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大将董兴率大军到榄清剿黄萧养②余孽之役,杀人如麻,该地毁于兵燹(xiǎn),变为乱葬坟,俗称“大军山”。这时候李光祖主管军籍,早前已把先祖必贵的骨灰盅暂放在公馆里,骨灰也因此役而失去。后来李氏十一世李孙宸任南京礼部尚书,遂将该坟地环筑围墙,颜其门曰“尚书始祖山庄”,但在每年清明至墓闭期间,仍然开放给各姓后人入内拜扫。
②黄萧养,(原名黄懋松,1410-1450年 ),广州府南海县冲鹤堡潘村人(今广东省顺德)。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四月,从广州大牢越狱,举旗反明,义军达十万余人。大榄都人民参加斗争。香山大榄都地主李英妙之族兄“服农者”(农民),参加黄萧养起义军,被授“千户”(俗称李千户)。千户杀英妙,此后“乡农闻变”纷纷参加起义军 。成千上万的香山和大榄都破产农民、渔民在李千户等率领下,夺取大榄,横扫香山各都,县城石岐两次被围攻,配合黄萧养围攻广州。次年,朝廷派右佥都御史杨信民、都督同知董兴率军镇压,围城八个月,10月,黄萧养在白鹅潭战斗中中箭身亡。参见《香山县志》(康熙)“卷七”。
大军山旧址示意图
"尚书始祖山庄"原始石额,现已重新修复,安放在泰宁李氏位于大榄岗的一世祖至四世祖墓处。
分 布
各所的居住地区分布如下:
广州后卫 辖下十一个所,全部在小榄各地区。
刘清所:居住在岗底涌一带,关帝庙设在第一坊(即现在的岗底涌路)。主管人:刘帝侯、卢荣宾、袁孟门;屯兵所属姓氏:刘、卢、袁、黄。
邹谅所:居住在文明社(即现在的红山路)一带,关帝庙设在上街(即现在的三角市)。主管人:邹谅贵、李玉燔、张悦公、严子再、谭作帮;屯兵所属姓氏:邹、李、张、严、谭、陈。
陈宪所:居住在大街社(即现在的金鱼池直街)一带,关帝庙设在廻澜街(即现在的金鱼池直街)。主管人:陈宪荣、周子荣、孙祖尝、吴遐沾、谭宏祖、罗平湾、朱衍泗、焦戎公;屯兵所属姓氏:陈、谭、周、罗、孙、朱、吴、焦。
左珍所:居住在圆榄一带,关帝庙在圆榄脚。(左珍原为该所统领,后因不能驾驭其黎姓属员,自愿退让,转为王成所属员。)主管人:左珍、蔡宗瑶、崔君、黎朝吴、陈就兴;屯兵所属姓氏:左、黎、蔡、陈、崔、卢、潘。
张侃所:居住在半边榄一带。关帝庙在“天生一水”闸侧(半边榄旧有一水闸,刻有“天生一水”四字)。主管人:张侃同、张耀维、张道维、张莱修、张仕淮;屯兵所属姓氏:张、周。
任官所:居住在大庙前(即现在的中大街)一带。关帝庙在前丽生布店内(即现在的中大街附近)。主管人:任胜意、董俊并、李奕干、李振表、董俊源;屯兵所属姓氏:任、董、李、关、冯、罗、霍。
祝贵所:居住在滘口凤翔社(即现在的红山路)一带,关帝庙在红山球场地段(即现在凤山公园内篮球场)。主管人:祝贵、梁通义、梁泰常;屯兵所属姓氏:祝、梁。
王成所:居住在王成街(即现在的莲塘大街)一带,关帝庙即“天地正气”(即现在的正义路)。主管人:王成昌、韦元汉、李秉纯、孙穗兴、麦尧显、李开荣;屯兵所属姓氏:王、孙、韦、麦、利、李、米、左、夏。
陈礼所:在三角市深水埗(即现在的滘口直街)一带,关帝庙设在三角市。主管人:陈礼宗、梁月兴、梁曾顺、石荣光、陈万兰;屯兵所属姓氏:陈、梁、石。
梁相所:居住在腾蛟社(即现在的腾蛟正街)一带。关帝庙在第九坊协天宫(即现在的腾蛟正街,此关帝庙名为“协天宫”)。主管人:梁相耀、蔡时奇、蒋作输、黄梁上、陈兆昌;屯兵所属姓氏:梁、蔡、蒋、黄、陈。
汪智所:居住在大涌边一带。关帝庙在马迳水口庙侧(即现在的第十街口)。主管人:汪智、罗世昌、吴胜臻、黎进禄、游标祖、许胜同;屯兵所属姓氏:汪、黎、罗、吴、游、许、谈、梁。
(李光所:在永安里泰宁一带,关帝庙在第十桥头北(即现在的第十街)。李光祖之十一世孙李孙宸,明万历年间登翰苑后,即由军籍制为民籍,讳言军籍,故后人无复知有李光所。)
广海卫 辖下五个所全部在大榄地区。
刘晨所:居住在大榄市(即现在的永宁北村)一带,关帝庙设玅灵宫左侧。主管人:刘起晨、詹延贵、刘起同、罗瑺;屯兵所属姓氏:刘、詹、罗。
张鉴所:居住在永宁第九咀一带,关帝庙设在树孔庙(即现在的永宁沙垄)。主管人:张鉴常、黎汉遐、朱任候、陈起玉;屯兵所属姓氏:张、黎、朱、陈、冯。
钱广所:居住在大榄跑马地一带(即现在的华业路附近),关帝庙原在大榄岗下,后为台风所毁,改建于大榄市刘晨所关帝庙侧。主管人:钱广、黎仲豪、郭万利、罗永章、孙宏立;屯兵所属姓氏:钱、罗、黎、孙、郭、冯、黄、闻。
陈鉴所:居住大榄洪山社(即现在的永宁洪山村)一带,关帝庙设在洪山社。又多建文昌庙一间,并称孖庙。主管人:陈鉴、陈俊大、陈丽大、萧兼永、萧用文;屯兵所属姓氏:萧、陈。
古镇所:居住在鼎水(即现在的四圣宫)一带。主管人:邓俊以、斌秉、周承广;屯兵所属姓氏:邓、斌、周。(古镇所驻地虽属大榄都,古镇行政属黄梁都,即现在的黄圃。)
新宁卫 辖下两个所。
新宁所:原隶南海卫,后南海撤,改隶广海卫,再隶新宁卫,是新宁卫章甫、王绍、吴瑜三屯,因屯丁少而合为一所。居住在大榄北街一带,关帝庙在北街,俗称“众神庙”。主管人:章甫常、卢朝霭、何乐庵、林公、欧盛相、何周明、詹云卓、李璋潘、军卜、萧赤裘;屯兵所属姓氏:章、刘、王、黄、张、区、卢、詹、何、李、林、军、欧、肖、吴。
新会所:原隶清远卫,再隶广海卫,后隶新宁卫。居住在下基三丫荡一带,关帝庙在跃龙桥涌边。主管人:张悦公、何植亭、何奇遇、李道锦、黎桂;屯兵所属姓氏:张、何、李、黎。
上列十八所,是明初卫所人民来小榄落籍时的数目。卫所人民来榄后,政府还给他们一些专利权,所民可以在其居住地区的涌边,设立一个埗头(民户不能私设),凡属水路运输,要以他们的埗头上落,缴交埗头费。但至崇祯年间,何吾驺出任大学士,才能在双美桥边设私家埗头。
*说明:以上三卫十八所资料来源于《中山市小榄镇志》(上册)第三篇“政治”第二节“屯军”。
早年有[清]何大佐《榄屑·三卫所》记载,广州后卫下辖刘清所、邹谅所、陈宪所、左珍所、张侃所、任官所、祝贵所、王成所、陈礼所、梁相所、汪智所,共十一所,广海卫下辖刘晨所、张鉴所、钱广所、陈鉴所共四所,新宁卫下辖章甫所、王绍所、吴瑜所共三所。此为《榄屑·三卫所》提及的三卫十八所信息。
后有何仰镐《榄溪风物》记载,广州后卫下辖刘清所、邹谅所、陈宪所、左珍所、张侃所、任官所、祝贵所、王成所、陈沣所、梁相所、汪智所、李光所,共十二所,广海卫下辖刘晨所、张礼所、钱广所、陈鉴所共四所,新宁卫下辖两个所,但因人丁少之故,统以“卫”称,不用“所”名。此为《榄溪风物》中提及的三卫十八所信息。
各版本中略有不同,文中引用版本为2012年出版的《中山市小榄镇志》(上册)中的版本,特此说明。
位于金鱼池直街的陈宪所关帝庙旧址。
发 展
明洪武初期,距小榄开村只有二百年左右,当时除了依山面水的住地外,全属冲积新成的沙田,居民稀少,不能尽其地利。但自从多了卫所一大批劳动力后,加速了生产的发展,促进了乡内的建设,很快就改变了水角山村的面貌。这是小榄地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到了明末,卫籍的子姓,开始发科,如李光所的子姓李孙宸点了翰林;刘清所的属员子姓卢兆龙(俗称卢北科),成了进士;任官所的属员子姓李文柱成了武进士等。到了清代,科名更为鼎盛,清道光间有卫籍五虎将:卢、罗、朱、董、张之称誉——卢澍谷秀才(刘清所属员子姓)、罗琛举人(钱广所属员子姓,与弟罗珊均为举人)、朱潮进士(陈宪所属员子姓)、董百庆举人(任官所属员子姓,其弟岳庆均为举人)、张文彝举人(邹谅所属员子姓,与弟文鼎均为举人)。其他各所子姓和属员子姓,多有文武科甲,不尽枚举。因此,卫所在小榄办学方面十分支持,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榄山书院组建的八份股金中,卫所占一股;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创办卫所初级小学校,后为卫所两等小学堂③;民国2年(1913年),建设卫所女子小学,经费由卫所两等小学堂统筹办理。
③这是清末设立的一种小学教育机构,分为初等和高等两个阶段,初等教育对象为儿童,修业年限为五年或四年,而高等教育对象为已完成初等教育的学生,修业年限为四年。
同 化
卫所人民来榄之初,军民杂居,彼此生活习惯不同,偶有发生摩擦,但后来相处久了,互通婚嫁,感情逐渐融洽。清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裁撤卫所,但仍保留军籍;至民国后,更没有军籍民籍之分了。但明清两代,军籍之生产农地,名叫“屯田”,不能卖给民籍,因其来源是政府拨给他们自耕,未收过产价;到民国时就可以出卖了,但印契时仍要升科(多交税率),改屯田为民田。原三区裕安围(东升裕民)附近有一地方名“民田界”,想当时的民田,以到此为界罢。
至明宣德以后,随着卫所制的废弛,榄乡卫所的名称已渐渐名存实亡,但屯丁的后人仍以卫所作基层单位在原驻地一带聚居生活,并一直维持到清代,他们把当年各卫所祀奉关帝的议事地方都改为关帝庙,作为卫籍后人联络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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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清]何大佐《榄屑》、何仰镐《榄溪风物》、
《中山市小榄镇志》(上册)、《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三》
撰文 / 编辑:陈健鸿
编审:黄 文
编发:YOU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