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十二条举措》的要求,近日,市中院与市残联共同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涉残疾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包头市涉残疾人纠纷诉讼服务站”。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毕晨与市残联理事长赵满义为服务站进行揭牌,并为入选市中院首批涉残疾人纠纷案件特邀调解员孙喜明、张宇、图雅、辛永彬、郝永灵等人颁发聘书。
参观中,市残联副理事长边建欣对市中院诉讼服务大厅中的各项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实地测试和体验,对提供的无障碍服务给予了高度肯定。
今年以来
市中院针对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对诉讼服务大厅进行了专业化改造。在诉讼服务大厅外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并安装紧急呼叫设备。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立适老助残的爱心窗口,成立无障碍调解室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调解工作。在等候接待区设置低位服务台,配备手写板、放大镜、盲文诉讼指南等无障碍信息辅助设备,为残障人事提供共享轮椅、拐杖等辅具。
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为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解答
下一步,市中院和市残联将以“包头市涉残疾人纠纷诉讼服务站”为重要平台,持续加深合作交流,为涉诉案件中的残障人士提供更加全面、细致、优质的诉讼服务,充分保障残障人士平等的诉讼权利,从诉讼小细节展现司法大关爱,共同推进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向前发展,为切实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