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东河区人民法院:政协委员化身调解能手 多年涉企纠纷一朝化解

政务   2024-10-20 19:30   内蒙古  


一份诉状,两家企业,

持续了四年的供热费纠纷,

在“政协+法院”的调解人员积极介入下,

双方化解了矛盾,

事情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件如何得以和气化解?

东河区法院

“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给出了答案。


“供热用户名下三家底店的实际供热面积远超出我们测量的面积,从2014年至2021年没有足额缴纳供热费”。

“我们一直都按时缴纳供热费,供热面积有误差,是供热公司系统台账有历史遗留问题”。

一场供热费纠纷官司,两家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剑拔弩张”“针锋相对”,双方争执不下,矛盾化解一度陷入僵局。



析焦点——“如我在诉”寻调解

根据双方诉求,调解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理清双方争议焦点后,认为机械适用法律判决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于是整理审判思路,抓住调解契机,先行“搭桥”恢复双方平等对话,寻找调解突破口。“双方当事人均是企业,如果能邀请熟悉当地企业经营状况,又擅长做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士参与调解,或许能解开双方矛盾“千千结。”调解法官心想。遂邀请了担任某公司负责人的政协委员参与调解。




零距离——充分沟通消误解

政协委员向法官仔细了解案情后,与双方公司的代理人坦诚交流,将双方拉回谈判桌,安抚情绪,消除误解,从商业同行角度帮助分析争议对双方公司的潜在影响,合理评估诉讼预期。同时,建议双方考虑诉讼成本在内的多种因素,从继续合作的重要性、互利共赢的角度换位思考,逐步拉近双方差距。

“你们作为供热公司,要与供热用户加强沟通,倾听供热用户的诉求,多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应在供热用户的见证下重新测算供热面积,并与供热用户形成新的合同。”

“你们事实上已经享受了供热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与供热公司形成了供热服务法律关系,应该履行缴纳供热费的义务。”




聚合力——坚持不懈终化解

在达成调解意愿的情况下,双方公司对于细节的磨合也各持己见。最终,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政协委员这位“内行人”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就需要缴纳的供暖费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应当事人申请,于当天出具了司法确认文书,为调解协议再添保障。同时,还向涉诉的企业提供经营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在今后生产经营中防范法律风险。本案至此柳暗花明,案结事了。


该起纠纷的妥善化解,是“政协+法院”联动解纷机制的又一成功实践,在矛盾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的同时,又为企业纾困解难,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下一步,东河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协+法院”的联动解纷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身份地位和行业专业优势,实现1+1>2的聚合效应,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ND】




来  源:东河区委政法委

编  辑:杜佳欣

一  审:索龙嘎

二  审:郭云峰

三  审:高玉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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