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这个证,行拘10日!

政务   2024-11-04 14:48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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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东中山市横栏镇康龙四路

一工业园内楼顶发生火灾

所幸员工及时报警

火灾并未蔓延到其他区域

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因匡某某,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且无焊工证,对管道进行切割施工时引燃管道可燃物火势经管道蔓延造成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因过失引起火灾

公安机关给予匡某某

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电焊属于特种作业

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

若是操作不慎,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轻则造成财产损失

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案例一

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某养殖基地一简易彩钢板仓库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焊工梁某在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明知焊接现场存在较多易燃塑料制品的情况下,仍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致使电焊产生的高温焊渣引燃了养殖笼,从而引发火灾。当地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梁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案例二

5月22日,广东省阳江市金鸡桥附近一民房发生火灾。起火原因系工程负责人彭某明知唐某电焊证件过期的情况下,指使唐某进行违规电焊施工,高温引燃彩钢板中的易燃聚氨酯材料。最终,彭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三

1月28日17时许,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一公司厂房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石某、王某二人在该公司生产车间窑炉尾气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电焊作业过程中,高温焊渣飞溅引燃窑炉尾气管道引发火灾。石某、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是特种作业

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

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属于特种作业

相关从业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

作业现场

电焊熔融的金属火花

会到处飞溅

操作不慎极易引发事故

以下事项请牢记

↓↓↓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西安应急管理
编辑:郭天琪
审核:王进
发布:蒋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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