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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冶金等工业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省应急管理厅对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11月5日正式公布,2021年发布的《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一批)》(苏安办〔2021〕7 号)中原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自动失效。
本次修订对风险目录中的风险代码、风险名称、主要事故类型、风险点进行了完善更新,除经企业辨识后确定为较大以上的其他风险外,工贸企业较大以上风险从139条,增加到196条。在管理类别1003冶金等工业(通用)类中,将如下常见风险纳入较大以上风险目录:
100315装卸作业
100319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燃烧
100320锂电池集中储存或充电热失控
100321涂装场所有机溶剂泄漏、挥发性气体积聚
100323立体库坍塌
100326屋顶光伏场站运行
100329高处作业
请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对照目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按照条例规定于2025年第一季度主动报告,持续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
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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