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酒这是要把夜郎古往死里搞。”
“家里还有十几箱郎酒,感觉拿出去喝都会丢脸。”
“虽然我是四川宜宾人,但是我坚决支持贵州夜郎古。”
“拒绝郎酒,喝夜郎古。喝郎酒,天下没朋友。”
“从我做起,今年春节不喝郎酒。”
……
11月11日晚,贵州省仁怀市夜郎古酒业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出声明,称被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起诉。
声明中透露,一审判决认为,夜郎古酒业等被告在白酒产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判决夜郎古酒业等被告停止生产、宣传、销售“夜郎古酒·大金奖”和“夜郎春秋”白酒;判决夜郎古酒业等被告使用“夜郎古”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三十天内变更企业名称;判决夜郎古酒业等被告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96亿元。
禁止销售、公司更名、1.96亿元赔偿……一审法院的判定结果,将郎酒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各种口诛笔伐随机而来,不仅是业内人士愤愤不平,消费者层面也掀起了支持夜郎古,抵制郎酒的滔天声浪。
一直在发酵的“讨郎”舆情
郎酒觉得:
你夜郎古酒用郎字是在蹭我们的热度,会让老百姓分不清是谁家的酒。
夜郎古酒不乐意了:
开玩笑!我们1999年就起号这个名字了,2005年还专门注册了商标,“夜郎古”商标合法有效。这20多年来,咱们不是一直好好的吗?大家一起参加活动,拿奖都拿了好几回了,谁家的酒老百姓心里都有数,从来没人搞混过。
有趣的是,2011年郎酒就因为这事儿去工商总局商标局告过状,结果人家说了:两个商标不一样,不存在侵权!!!
那这回怎么又判成这样了呢?
法院认为:
此次郎酒虽然凭借一己之力,造就了一个“超级热门”的话题,但没有给自己半分好处,反而招致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批评。
三大协会发文,郎酒适可而止!
11月12日、13日、14日,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遵义市酒业协会接连发声,对一审判决和郎酒公司的相关诉求“深表震惊和遗憾“,呼吁郎酒、夜郎古酒寻求和解之道、合作共赢,促进整个白酒行业良性发展。
“连续三天”三大协会纷纷发文,从内容来看大同小异,不外乎是号召郎酒与夜郎古双方可以“坐下来”以交流的方式解决问题……
一是不要让矛盾继续升级,这本就不利于双方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是不要让白酒行业内的纠纷,占用太多的公共资源;
三是不要破坏“竞合发展”的行业氛围,多一分克制,少一些冲动,携手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才是重中之重。
这事儿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这两家都不是小企业。郎酒、夜郎古酒在当地都是响当当的品牌,就像一个村里的两个大户人家,突然打起来了,街坊邻居能不议论吗?
二是这判决也太狠了。你想啊,赔将近2个亿,还得把用了20多年的厂名给改了。这处罚力度,把很多人都吓着了。不少人说:这不是欺负人吗?
三是这事儿太吓人了。你想想,要是这样判了,以后企业名字里带个郎字的都得提心吊胆。网上都开玩笑说:这以后是不是连新郎这词都不能用了?虽说是玩笑话,可见大家都觉得这事儿有点过了。
这场因为一个郎字引起的风波,到底会怎么收场?是继续打官司,还是握手言和?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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