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91.1法律与生活丨“津心守未”系列专题:“依法带娃”,你做到了吗?

文摘   2024-11-07 10:01   天津  

法律与生活

津心守未

未成年人普法宣讲专题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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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凝聚全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天津生活广播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同合作,在《法律与生活》节目开办了专题栏目“津心守未”。2024年11月6日请到的嘉宾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魏新,和来自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的八年级学生小黄同学。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魏新

左:天津视力障碍学校教师武丹

 中: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的八年级学生小黄同学

 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魏新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涉及的

家长应当如何“依法带娃”,孩子们如何看待?


小黄同学:学校的老师讲过,法治副校长到我们学校上课时也提到过。这部法律是规定父母等监护人应当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的,还规定了国家、社会和其他相关单位要对家庭教育进行支持,保证父母等监护人要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魏新检察官:这部法律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在2021年10月23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正式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从此让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这部法律不仅规定了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提供正确的指引,明确了国家、社会等为家庭教育提供的指导、支持和服务,还规定了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的家长,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

家庭教育都包括哪些内容?


小黄同学:父母教育我的应该都属于家庭教育吧,《家庭教育促进法》里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


魏新检察官:《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还规定了,家庭教育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些规定,从宏观上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定位和任务。

同时,该法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是,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是,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是,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是,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小黄同学: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每天催孩子学习到很晚,给孩子留好多课外的作业,弄得孩子压力很大,这样是不是不应该?


魏新检察官:《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二十六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可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就应当避免让孩子加重学习负担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对落实“双减”也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事实上,有些家长给孩子布置太多的课外学习任务,导致孩子不胜其烦,出现学习倦怠,不仅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对孩子的学习也会起到很大的负面作用。孩子在生长发育期,大脑的承载量是有限的,让孩子每天从早到晚忙于各种补课和练习,超过了孩子身体能够承受的负荷,大量占用孩子睡眠和运动的时间,会导致孩子大脑过度疲劳,这样大脑就会因为缺氧启动自动防御系统,出现倦怠的生理反应,时间长了,孩子会基于身体的自我保护机能,自然产生厌学情绪。如果一味地逼迫孩子长期保持疲劳状态,对孩子的生长发育就会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家长要首先了解孩子在其年龄条件下的正常生理发育状态,学会理解孩子,立足于孩子的角度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魏新检察官小黄同学,你父母平时会不会给您增加课业负担,让你觉得有压力呀?

小黄同学:我父母并没有给我增加学习压力,是我自己很喜欢学习。每次我学习有了进步,父母就会夸奖我,让我很有成就感,我觉得学习是一件挺快乐的事,就更有学习的动力了。可是我听说有的家长经常因为学习对孩子大吼大叫,我觉得这样很伤害孩子的感情,容易让孩子心生反感。


许多家长笃信“棍棒底下出孝子”,动辄打骂羞辱孩子,认为这就是教育孩子,是不是违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


魏新检察官:这不仅违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这种教育方式是错误的,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殴打以及经常性实施的谩骂、恐吓、侮辱、威胁等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所以,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打骂孩子肯定是违反了上述规定的。

那么父母应该怎么教育孩子呢?我们首先要明确:教育和批评并不是一个概念。教育是指有目的培养人,首先要学会“教”,比如通过“身教”“言教”等多种形式教给孩子什么是对的,而不是仅仅纠正孩子的错误。批评只是教育的一种方式,而且往往算不上是教育方式中的“上策”。事实上,孩子出现错误,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们家长“教”的不足。

关于家庭教育的方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一是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是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三是,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四是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五是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六是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七是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八是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九是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可见,父母还是要在经常陪伴孩子的基础上,通过长期的观察、引导,通过自己以身作则、积极带动下,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给孩子正面积极的影响。同时,还要对孩子的个性和意见要充分地尊重和理解。印度诗人泰戈尔就讲过:“不是锤的打击,而是水的载歌载舞,使鹅卵石臻于完美。”


小黄同学:如果有的家长经常打骂孩子或是不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该怎么办?

魏新检察官:《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发现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适用前款规定。”

该法还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针对部分家长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家庭教育促进法》第第五十三条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家庭暴力的程度和后果严重到触犯刑法的,我们还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很多家长,并不是不爱孩子,不想教育孩子,而是不会教育孩子,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才会愿意接受。


小黄同学:我们学校也经常给家长开课堂,教家长怎么教育孩子。

魏新检察官:《家庭教育促进法》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规定由相关机构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该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还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未成年人的父母都应当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的知识,学习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

《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规定,国家、社会等国务院、省级县级人民政府、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收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人民法院、妇联等机构要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居委会、村委会、中小学、幼儿园、医疗保健机构,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协同起来,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小黄同学的学校成立家长课堂,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正是学校落实上述法律规定的体现。


很多人认为家庭教育只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事情,现在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可见国家对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重视。很多部门和机构都可以提供支持和服务,作为父母应该好好学习,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家庭教育责任。


魏新检察官: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对于孩子来说,受其年龄和身心发育程度的限制,他们在成长中会首先依赖父母家人,可以说家庭教育的影响可能会伴随孩子的一生。因此,请家长们不要用“为你好”这样的主观态度来掩盖教育方式的粗暴,不能漠视一个孩子年少时心灵的稚嫩和敏感,多站在孩子的角度上想问题,用心去体会孩子的感受,这才是作为父母真正的爱。一个被尊重感情长大的孩子,不仅会更懂得自尊,更会学会尊重他人的感受,在学习和工作中,就会更加积极上进;在社交活动中,会有更高的“情商”;在工作生活中,也会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反之,因为孩子对父母的模仿能力和倾向非常强,你怎样对待他们,他们往往就怎样对别人,包括我们自己,所以我们做父母的对孩子大吼大叫,甚至是暴力相向,那么这样养出来的孩子,更加容易变得态度蛮横、暴躁易怒,易与他人发生纠纷,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都会因为处理不好人际关系和个人情绪产生不良后果,甚至引发违法犯罪。家是孩子的港湾,孩子终会长大,总有一天会独自前行。代替他们披荆斩棘,不如教他们披荆斩棘的本领,帮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才是爱孩子的最高级形式。


希望家长们都能更加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也希望全社会同心同向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助力,提高家长们的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希望全市的少年儿童都能在和谐、美好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学业有成,成为国家栋梁!


 左: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节目主持人蓝珊

    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魏新

本期内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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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编辑 | 李薇
图文编排 | 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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