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某热电公司重整计划经长春中院批准,并终止重整程序,该企业被成功“救治”。自该案受理以来,长春中院针对供电供暖企业制定专项“救治”方案,全力推进案件审理进程,确保入冬前能够顺利开栓供暖,仅用时53天便审结该案。
某热电公司是热电联产企业,在吉林省内下辖多家热电联产企业,承担省内四个主要城市的电力、热力能源供应。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企业持续巨额亏损,陷入经营困局,发展转型之路也受此影响,障碍重重。
下一步,长春破产法庭将进一步彰显破产审判工作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司法温度”,继续发挥司法重整对助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功能,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的绿色破产理念贯穿到司法实践中,助力企业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的发展道路,以专业化的审判业务和审判队伍,为吉林省调整能源产业体系、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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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法院民二庭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春破产法庭
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