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2024年泰顺县实验中学七年级预防校园欺凌专场讲座

文摘   2024-11-05 16:34   浙江  

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

不要让青春成为眼泪


不要让前途毁于暴力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和谐健康的法治校园环境,2024年11月5日,泰顺县实验中学邀请北辰学校心理专职教师胡聚丽老师面向七年级学生作了主题为《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的专题讲座。本次活动由夏海潮副校长主持,七年级全体师生参加。


01

讲师简介

胡聚丽

心理健康高级教师,

温州市教坛中坚,

温州市优秀教师,

浙江省心理健康A证教师,

国家级女童保护讲师,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中科院研究生院青少年心理咨询师,

温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

泰顺县妇联婚姻家庭教育讲师,

泰顺县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讲师。

02

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

讲座开始前,胡老师用一个简单的热身小游戏“异掌同声”,迅速调动现场气氛,将同学们的注意力都吸引到本场讲座中来。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可分为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

二、校园欺凌的危害

校园欺凌不论是对被欺凌者、欺凌者还是旁观者,都存在着巨大的危害。它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能力,导致学生成绩和学习能力严重下滑;影响受害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导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常常陷入怀疑和自责;破坏法律秩序,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犯罪记录是伴随终身的,将影响终身发展。

三、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1)要保持镇定,拖延时间,寻找机会向周围师生求救;

(2)要在校园内外尽量结伴而行,避免落单;

(3)要及时报告,被欺凌后要及时告知老师、家长,理智解决问题,不能以暴制暴,必要时要寻求法律的保护;

(4)要多参加校园集体活动,多结交朋友,在锻炼自身的同时收获友谊,还能保护自我。校园欺凌案件的核心是预防与治愈。学校要营造和谐、包容、尊重的校园文化氛围,指引学生成长的方向,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 校园欺凌






03

集体宣誓

最后,胡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宣誓,以帮助同学们保护自己和他人。倡导同学们遵规守法,用“三不”行动抵制校园欺凌,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此次预防校园欺凌讲座的举办,提高了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防范能力,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将成为一个充满关爱和温暖的校园,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编辑/初审:彭丽华

二审:邓海波

三审:夏海潮

核发:翁青枝

办学理念

行以泰然 材以顺性

泰顺县实验中学
泰顺县实验中学位于泰顺县新城区,是泰顺县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窗口学校。学校按省Ⅱ类标准化学校标准建设,教学设备配备现代化。师资力量雄厚,业务素质硬,结构合理,县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师、学科带头人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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