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业保理专委会)负责组织的 2024年度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专家审定会(以下简称:审定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周莉、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剑、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华、中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佳宏、重庆魏桥金融保理有限公司系统运营总监王学峰、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务合规负责人贾桂芳、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冬梅等专家出席此次审定会担任审定专家。
商业保理专委会主任韩家平、秘书长李伟及副主任王暘出席会议。 上海浦格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管云松、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马顺锋、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江涛作为起草组代表参加评审会。
审定会由商业保理专委会秘书长李伟主持,他首先欢迎参加此次审定会的各位专家和起草组成员,并简单介绍了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制订的工作进展以及标准审定的规则。尔后,由参加此次评审会的各位专家推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周莉作为此次审定会专家组组长,负责组织团体标准的评审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商业保理业务的发展,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由商业保理专委会负责组织,山东鲁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江苏中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南通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江苏中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浦格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再保理、双保理和联合保理业务操作指引》;山东鲁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泰安市国泰金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郑州天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商业保理公司合规管理操作指引》在经历数次讨论修改和公开征求意见后,完成了此次审定的标准送审稿。
其中,《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规范了未来应收账款保理概念,并将其涉及的保理业务四项职能进行细化与解释。同时,采用比较法,将现有应收账款与未来应收账款进行对比,以期厘清未来应收账款与现有应收账款的区别。另外,起草组还将有基础的未来应收账款与无基础的未来应收账款进行对比,并结合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特点,举例说明哪些情形不推荐开展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再保理、双保理和联合保理业务操作指引》标准主要参考了国内外关于再保理、双保理和联合保理业务实务操作中及相关文件,遵循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商业保理实际情况,对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再保理、双保理及联合保理业务操作进行指引和规范。《商业保理公司合规管理操作指引》梳理了国内主要的企业合规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当前国内商业保理行业尚无统一标准的合规管理体系的大背景下,参考有关企业合规管理核心要点,基于商业保理业务合规风控基本逻辑制定本团体标准。
评审专家组在听取了关于标准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汇总修订情况的汇报后,对标准送审稿技术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现场质询。经过广泛、深入、仔细的讨论和分析之后,审定组提出了针对标准名称、个别条款、文本规范等方面的修改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再保理、双保理和联合保理业务操作指引》《商业保理公司合规管理操作指引》三项标准符合我国商业保理业务的发展实际需求,能够促进行业规范,对商业保理企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最后各位评审专家形成了审定意见并签字确认。
1. 行业峰会 | 关于召开第十二次工作会议、第十二届(2024)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暨第十一届于家堡保理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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