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总公司能否参与政府采购?

科技   2024-11-21 10:02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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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呀,有位供应商朋友向采小蜜咨询了一个问题:分公司近三年内被列入重大违法名单,总公司是否还能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采小蜜就这个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经营活动中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也就是说,分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总公司是不能参与政府采购的。采小蜜在这里想提醒各位供应商朋友,无论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都应当维护好自己的信用记录,才能赢得采购人的信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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